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违规设置地桩等问题,保障行人和车辆有序通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决定,对在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含临街场地)违规设置地桩等障碍物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5年7月6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内容:擅自违规在城市道路(含临街场地)设置地桩、地锁、地杆、护栏、铁链、道闸等障碍物。
三、整治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含临街场地)违规设置的地桩等障碍物应立即自行拆除;凡逾期未拆除的,城市管理和市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违规设置停车场和违规停放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严格查处。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荆门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