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记者 罗强 12月1日起,居民接种的自费类疫苗,将限定较高加价额。昨日,市物价局发布通知规定,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实行加价额(率)综合管理。
市疾控中心实行分段等额加价管理,即在购进价基础上按不超过规定的较高加价额进行销售。如,每人每份购进价为30元的,较高加价额为3元。每人每份购进价为500元以上的,较高加价30元。
“通知”还明确规定了区县疾控中心自费疫苗加价幅度与较高加价额,相关信息可登录重庆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
疫苗接种单位收取接种服务费及耗材费用标准是:接种服务费4元/次(含一次性接种注射器),使用自毁性注射器加收1元/次,不得再收取其他医疗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