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服刑在押人员深刻反省 主动交代过往犯罪事实

近日,一名正在服刑的在押人员主动交代了过往的犯罪事实,河东检察院受理该起案件,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刘某,男,24岁,2014年底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现正在服刑期间。刘某深刻反省自己罪责,主动坦白了未被

    近日,一名正在服刑的在押人员主动交代了过往犯罪事实,河东检察院受理该起案件,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刘某,男,24岁,2014年底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现正在服刑期间。刘某深刻反省自己罪责,主动坦白了未被警方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实。原来,刘某于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间,在河东区等地陆续盗窃烟酒店、报刊亭等个体经营店铺15次,均采用借买商品转移店主注意力、再见机窃取财物的手段。经审理查明,刘某共盗窃他人现金两万余元,点卡、充值卡等价值5500余元。

  刘某在服刑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同种较重罪行,属坦白,应从轻处罚,且刘某系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37752/
1
上一篇吸毒男子频频出入药店 民警蹲控揭开其神秘面纱
下一篇 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天津检察机关筑“铁壁铜墙”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