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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常规治污,还荆门蓝天

5月11日,省政府对荆门等8个市州人民政府进行集中约谈。随后,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对部分市州涉气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预警的通知》,对宜昌、荆门、孝感、随州、襄阳、黄石、天门、神农架林区8个市州涉气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预警,要求这些地区16月PM10平均

  5月11日,省政府对荆门等8个市州人民政府进行集中约谈。随后,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对部分市州涉气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预警的通知》,对宜昌、荆门、孝感、随州、襄阳、黄石、天门、神农架林区8个市州涉气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预警,要求这些地区1—6月PM10平均浓度必须比2013年、2014年同期有所下降。

  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若不能如期完成,将影响包括重大项目在内的所有非环保类项目的上马,严重影响经济发展。6月10日起,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始采取一切可行的超常规措施,升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是:2015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基准数据下降5.4%,优于2014年;力争6—12月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低于66.8微克每立方米。

  建筑工地不“环保”一律停工

  隐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不规范。城区范围现有83个建筑工地正在施工,旧房拆除、物料堆场、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等环节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现场监管难以到位;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成效易反复,防控长效机制难形成。

  措施:6月10日起,未采取封闭作业、洒水降尘、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口道路硬化、物料堆场采取抑尘网等遮盖、空地绿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措施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强化渣土运输监管,禁止超限超载,实现全遮盖,确保不抛撒、无扬尘。大力推进生态屏障建设。

  部分道路限行严禁超载

  隐患:道路运输扬尘严重。城区除主干道外,次干道均未采取洒水等措施,特别是207国道复线等主要进出通道交通流量大,大型运载货车穿梭来往频繁,存在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公路易破损,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周边门店经营混乱,“门前三包”未落实,门口空地未硬化,产生大量扬尘污染;主要进出通道沿线两沙场无序堆放。

  措施:207国道钟祥市双河至掇刀区麻城段及207国道复线、347国道牌楼至城区段,外来过境车辆禁止通行,绕行襄荆高速和武荆高速;境内车辆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全遮盖。207国道复线、347国道、439省道、348国道、仙杨公路、葛洲坝水泥厂到凯龙集团路段等城区周边主要道路及时修补破损路面,每天清洗和洒水不少于2次。建成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建成区道路洒水全覆盖。

  采石场、矿山抑尘复绿

  隐患:矿山污染突出。东宝区八里干沟71座石灰窑无环评手续且环保设施不完善,整治任务艰巨;城北已关闭的29家采石场还有6家因西外环建设规划线路等原因还未实施植被恢复;冷水镇12家石料厂6家未通过环评,11家尚未通过“三同时”验收。

  措施:加快推进29家采石场矿山扬尘控制设施建设和葛洲坝水泥厂原矿山扬尘控制设施建设,对裸露矿山采取抑尘网覆盖抑尘,种植狗牙根等速生植物复绿。

  此外,强化料场、堆场粉尘治理。立即取缔漳河新区仙杨公路6家、驾校考场周围3家、仙女村2家、响岭村1家拌煤场,取缔城区周边道路沿线的沙场。对城区及周边露天涉尘货场开展整治,采取抑尘网等遮盖,做到全覆盖。

  一批不达标企业停产整改

  隐患:部分企业环保措施不完善。漳河新区煤场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煤堆场露天堆放;市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生产线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产生扬尘污染;我市主导风向上方分布胡集、双河、磷矿镇地区磷矿石开采及磷化工生产企业、新洋丰肥业公司等,向荆门城区输送大气污染物。对企业执法监管偏软。

  措施:关闭葛洲坝水泥厂原矿山非法生产的碎石场。责令八里干沟94家石灰石企业立即关停,责令胡集镇、磷矿镇、双河镇、冷水镇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磷化企业、采石企业、页岩制砖企业、石灰石企业立即关停,责令碑凹山隧道旁碎石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责令洋丰产业园、东宝工业园、牌楼镇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责令中和混凝土公司搅拌站立即关停,并实施搬迁,责令城区周边其他设施不完善的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责令麻城工业园及掇刀区属范围内污染治理措施不完善的石膏企业立即关停,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手续完善后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立即关闭团山石膏粉厂,拆除生产装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146台小燃煤锅炉逐步淘汰

  隐患: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仍然是空气环境的污染源之一。新上华能集中供热项目,应淘汰北城区146台小燃煤锅炉(合计1363.5蒸吨/时)项目,截至2014年底淘汰51台小燃煤锅炉,今年上半年关停26台,还有69台燃煤锅炉需要抓紧淘汰。

  措施:按进度实施《荆门市主城区燃煤锅炉淘汰方案》,今年12月底前逐步淘汰城区剩余燃煤小锅炉。加快天茂集团和渝楚化工内网改造和锅炉关停工作。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达到使用年限的锅炉不再予以检验,对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治理,不达标的强制淘汰。

  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隐患:机动车污染防治滞后。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2014年荆门中心城区机动车(含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保有量达到13.9万辆,其中汽车7.9万辆,比2013年增长8.6%和16.2%,2015年前两个月城区新增汽车5140辆,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力度不够,机动车尾气污染持续增加。

  措施:7月1日开始开展机动车检测,依法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本月底前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7月起实施黄标车限行;按进度淘汰黄标车,12月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

  强化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和油气回收治理

  隐患:城区周边季节性秸秆焚烧(主要集中在5—7月和9—11月)造成季节性空气污染;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对荆门城区空气质量造成一定污染;城区餐饮油烟污染监管亟待加强。

  措施: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督促城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无油烟净化措施的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老莱子路、车沟巷、象山二路等地露天烧烤,无油烟净化措施的一律关闭。

  同时,强化石化行业油气回收治理。在已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柴油的基础上,逐步供应国Ⅴ车用柴油;制订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石化行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任务。

  据介绍,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办检查,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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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发现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时,欢迎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我市还将邀请公众参与执法检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记者 章辉 通讯员 毛凯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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