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 近日,市民孟先生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但公司垫付了一部分孟先生的住院费后表示其他费用不能报销。孟先生觉得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应该算作工伤处理。
据了解,6月初,孟先生在工作间歇到厂房一侧休息,没想到旁边有工具掉落,正好砸中孟先生的脸部,导致额头左侧受伤,当即送往医院就医,并住院观察多天。由于患有轻微脑震荡,孟先生目前正在家调养身体,办理住院手续时,单位帮他交了住院押金,除此之外,孟先生出院时自己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孟先生想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办理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职工有几个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伤害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证明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像孟先生的情况,应该向工作单位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