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针对近期传得沸沸扬扬的“抢孩子”传闻
尽管本报和平安天津已发布辟谣信息……
可是有些人就是不听啊……
一篇《天津抢孩子高发地点……》又在疯转!
中午12点半,本报记者在朋友圈看到这条信息,当时已被点击3万余次。不到3个小时点击率已经到了8万。
很多年轻妈妈在微信朋友圈热力转发以示“提醒”……
然而,这条消息发布后不到4小时,
平安天津就发布了这样一条通报……
15:45,平安天津发布关于对妈妈网公开造谣的回应
近日网传天津发生“抢孩子”案件,天津警方通过多种渠道辟谣,消除了人们恐慌心理。
今天中午,“天津妈妈网”居然将之前网上多条谣言进行汇总,以《天津抢孩子高发地点!为了孩子,一定要牢牢记住!》为题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天津警方重申,任何人公开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天津网警巡查执法正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网友有些不满意了
@东院故事:骗点击率骗粉的网站一律封之。
@ZTZHG:想看到对这个网站的处理结果。
这些“前辈”都栽了
案例1:散布“静海抢孩子”谣言的家伙已被拘留
今年四月份以来,百度贴吧有人屡次发帖称“静海县出现抢小孩事件”,此贴一度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还附有所谓的“现场视频”。经过公安机关核实,此贴内容系虚假信息。由于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静海警方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了谣言发布者静海县人李某某。经审理,其如实供述了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事实。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2:为提高知名度散布假消息被拘留5天今年46岁的周某创办了一个网上论坛,但是论坛自创办以来,点击量一直不高,周某为了提高自己论坛的人气,想出自认为高明的一招。3月23日,周某在论坛上发布了一条标题为“看不下去了,必须曝光”的帖子,该帖称:塘沽部分烧烤摊烤制的羊肉是用猫肉和鸭子肉泡羊汤制作而成的。该帖发布后,吸引了各路网友的围观,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甚至相继转发、评论,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警方获此情况后,马上展开调查。经查,该帖内容为虚假信息。4月2日,警方将周某抓获,周某对随意编造信息在网上发布的事实供认不讳,结果周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提个醒:造谣有网警
6月1日,“@天津网警巡查执法”等全国50个省市公安机关统一标志为“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贴吧账号集中上线,进驻网络公共空间巡查执法。公安机关表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但会被警察蜀黍“拍肩膀”,严重的还会被拘留!
网络造谣怎么处罚!?
散布谣言处罚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因此,如果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就会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本报记者高丽红 对此稿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