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榭花都车位只卖不租 小区停车成顽疾
业主:物业装地锁 车位只售不租 陈女士住在天山水榭花都高层区,本来就是高密度的居住区,因为车位的问题导致小区内的交通成了较大的问题。“本来有大量的闲置车位,却被物业安装了地锁和铁桩,不让车辆停。”陈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本来有地下和地上车位,地下车位没有启用,地上的少量车位还被物业“只售不租”,“一个车位要4万8,如果不买就只能停在别的地方,小区内的停车问题非常严重,晚点回来肯定没有停车位,本来小区内的道就很窄,再随便乱停车就更不容易出行,造成了多起停车碰撞事故,而且阻碍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情不堪设想。”水榭花都车位只卖不租 小区停车成顽疾
调查:物业、开发商互相推诿 停车位“只售不租”导致停车位大量被限制,小区业主的车辆无处安放,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物业和开发商。天山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售还是租由开发商说了算,物业只是进行管理,其他的不能负责。记者问到小区内的停车规划如何,对方回答有地上停车和地下车库,但目前地下车库并没有启用,地上车位是采取售卖的方式。记者再问到地上是否有免费的停车位,对方回答有,记者再追问免费车位有多少,对方表示不知情。 记者又找到水榭花都的开发商,对方表示对水榭花都小区车位售卖不租的停车状况知情,但却否认此事该由开发商负责管理,“停车是物业的事儿,不归我们负责。还是要去找物业。” 水榭花都车位只卖不租 小区停车成顽疾居住区停车泊位、停车库 只卖不租或闲置要受罚
开发商和物业互相推诿,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合理吗?记者从《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悉,《办法》对居住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动车停车场的使用进行规范。为较大限度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办法》针对部分居住区停车泊位、停车库“只卖不租”、公共及商业建筑配建的停车场非营业时间不对外开放等问题,在第十六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停车库,应当满足本居住区内业主的停车需求,不得闲置。公共建筑、商业街区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全天向社会开放,并在第二十六条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居住区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每一闲置泊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公共建筑、商业街区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未全天向社会开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已将此问题反映给津南区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会前去核实再给予回复。网上帮办会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