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若(1905~1938),男,河南省濮阳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4月,李素若任中共大名特支书记、中共濮阳特支书记。他根据形势的发展,筹建了国民党濮阳县党部,任书记长,帮助北伐军筹饷,开展办学堂的群众运动。李素若利用国民党县党部的名义,在工作上和中共濮阳县委密切合作,使濮阳没有出现大革命失败后大量共产党员被捕杀的局面。1929年濮阳温邢固事件后,他以国民党县党部的名义,为农民集会辩护,积极营救被捕的中共濮阳县委领导人,结果以“拥共左倾”受到国民党反动政府的通缉。他离开濮阳后,中共顺直省委将其派往烟台刘珍年部从事兵运工作,任刘部政训处主任,后任军事特支书记。1931年至1933年,他辗转到了西安,任陕西省参议,后在西安高中学校任教,曾介绍一批进步教员到校任教。“七·七”事变后,李素若回到家乡开展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10月,中共直南特委直接领导的支人民抗日武装四支队成立后,李素若担任四支队联络员。他利用各种关系到西安、武汉等地搞来军需品、宣传品,为四支队募捐了部分经费。这对于刚刚建立的无经济来源的四支队是很大的帮助。1938年4月,李素若被中共直南特委以托派的名义错杀。1983年9月,中共濮阳县委作出《关于李素若同志被错杀的平反决定》,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党籍。
中原抗日英雄谱 李素若
李素若(1905~1938),男,河南省濮阳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4月,李素若任中共大名特支书记、中共濮阳特支书记。他根据形势的发展,筹建了国民党濮阳县党部,任书记长,帮助北伐军筹饷,开展办学堂的群众运动。李素若利用国民党县党部的名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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