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伊河大厦,原本合作建房的双方闹了不少矛盾。河南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河南商报记者 陈朋冲
哈尔滨市工人路伊河路口附近有座伊河大厦,大厦的所有者林山寨村委会和使用者哈尔滨市建设开发公司,本来是联合盖楼,可这近20年来,一直在闹矛盾。这是咋回事?
事件
双方联合建楼引起纠纷
1993年,林山寨村委会与哈尔滨市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市建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市建公司出资,在林山寨村委会的一片自有土地上建伊河大厦。
合同期间,伊河大厦的使用权归市建公司,市建公司每年向林山寨村委会支付50万元的补偿安置费(从1998年开始,每年以两万元递增)。此外,合同还约定,2036年合同期结束时,市建公司将伊河大厦的使用权交还林山寨村委会。
林山寨村委会副主任刘香坦说,从1996年开始,市建公司每年都无故拖欠、拒付补偿安置费。2013年10月,林山寨村委会将市建公司起诉至法院。
今年3月份,法院判决市建公司向林山寨村委会支付曾拖欠的安置补偿费315万余元,并于30日内移交伊河大厦的使用权。然而,林山寨村委会主任刘宏茂说,村委会多次联系市建公司,“但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回应
归还使用权问题,需请示主管部门
6月15日下午,市建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对法院的判决事实表示认可,但这件事前后牵涉较多,情况比较复杂。
对于拖欠的315万余元的安置补偿款,该工作人员称,“欠款事实存在,但数额还要再核实。”
当询问市建公司能否提供欠款数额的依据及何时支付欠款时,对方并未回应。
对于市建公司为何迟迟不移交伊河大厦的使用权,该工作人员称,“这些问题还需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对方随后挂断电话。
进展
市规划局相关人员称
今天会给答复
多名知情人士称,市建公司所称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此外,市建公司几年前被划拨到规划局下属的档案馆进行管理。
15日上午,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档案馆一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档案馆对市建公司只是名义上管理,并无人事、财务权,因此,对于此事档案馆也无法处理。
刘宏茂透露,合同期间,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也曾多次沟通安置补偿款事宜,今年5月份,规划局一名朱姓办公室主任还联系村委会参与协调该事件。
截至15日晚上,河南商报记者并未联系到上述朱姓办公室主任。昨天晚上9点30分左右,上述朱姓办公室主任称,该事件涉及情况比较多,今天可以详细了解。
规划局负责宣传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河南商报记者证实,该公司确实与规划局有一定关系,但因为年代较为久远,且前几年被划拨到档案馆,因此,对于该公司一些存在的欠款等问题,规划局目前也无法处理,建议该村委会走正常的法律程序。
对此,《河南商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