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条款,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1999年7月12日出台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无偿献血奖项分别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无偿献血达40次、30次、20次的无偿献血者。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以其它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此外,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南京已在全国率先试点“用血一站式报销”服务。就是无偿献血者用血时,病人只需于出院前,带上献血证、身份证明及用血明细清单(如是献血者亲属用血,需提供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明、户口簿及用血明细),在医院特设窗口就地办好用血报销手续,出院结账时即可免除相应的费用。相比较以往的报销模式,“用血一站式报销”极大地减免了繁琐的手续,使病人及其家属能得到较大的方便和实惠;同时较大限度地减少了报销环节,大大提高了政府及相关卫生部门的工作效率。
另外,据《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全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时,可以按献血者实际全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