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 李世进 孙嵩愉 张周扬 记者 陈嫣然)2009年,陈某在象山承包了一座山种植枇杷,并与王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双方约定,承包租金为5.6万元,陈某先付了定金2万元。
几年下来,3000多棵枇杷树养得好好的,谁知,竟被一场台风刮倒了,陈某数了数,足足有400多棵枇杷树死了。陈某找到王某,说不想种枇杷了,要解除承包合同,剩余的承包租金也不付了。王某不乐意,将陈某告上了法庭,陈某败诉。
事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但陈某称不服判决,说什么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支付枇杷地承包违约金的还款义务。
无奈,执行法官只得亲自前往陈某家,可是陈某长期外出,行踪不定,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起案件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今年5月,随着枇杷采摘时节的到来,王某告知执行法官,陈某仍在老家种植枇杷,这段时间,很有可能就在家摘卖枇杷。
6月4日中午,趁着午饭时间,执行法官前往陈某家,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执行法官特地换上便装。
一进家门,执行法官便发现门口放了许多枇杷,边上坐着一名年轻女子和一名小女孩。执行法官上前打听陈某是否在家,年轻女子似有警觉,马上回答道“不在!”
一边的小女孩却脱口而出:“奶奶在上厕所,奶奶、奶奶,有人找你……”
执行法官随即亮明身份,较终,在屋内找到了陈某。陈某被传唤到法院后,仍然不愿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法官数小时的说服教育,向陈某说明了拒不履行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陈某的态度总算软了下来,拨打电话通知亲戚,送来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