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 于珊婉 记者 郑振国)宁海一男子围观他人打牌时调侃了其中一个输牌的人,结果双方发生争吵并打了起来。近日,该名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宁海法院判刑。
去年11月的一个中午,张某闲逛到村里的大树下,见有几个人坐在那打牌,于是他也坐在边上看了起来。打牌的人中有一个是在边上摆摊卖水果的,叫王某,和张某也算认识。当天,王某牌运不佳,连续输了几十块钱,张某就在一旁调侃:“输钱啦,难过了吧,要不要我给你十块钱你接着输?”
“你本来就该给我,上次还欠我18块钱。”王某说。这时张某想起来了,数日前他在王某那买了一些水果,一共是18块钱,因为当时没带钱就先赊了帐。
于是,张某随手将身上带着的15块钱给了王某。但王某不依不饶地向其讨要剩下的3块钱。而当时边上好多人看着,张某觉得脸面有些挂不住,顿时恼羞成怒,对着王某大骂起来。
王某一听,也不甘示弱,两人一来二去打了起来。后来,张某又叫来自己的儿子帮忙,父子二人拳打脚踢致使王某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
事后,双方终于平息了怒火,就损害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父子也按照约定赔偿了王某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取得其谅解。经审理,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