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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研失信行为频出 专家呼吁诚信底线不容逾越

今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发布《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医学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和监督体系建设。

  今年9月,卫生计生委正式发布《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医学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和监督体系建设。在卫生计生委近日召开的医学科研诚信建设专家研讨会上,专家指出,《规范》的出台,为医学科研诚信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共涉及5项科研项目,其中2项为医学科研项目、1项为农业生物技术项目,都与健康息息相关。目前,8人被依法依纪查处,其中2人被依法判刑,4人被依法批捕。

  其中,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

  “中纪委通报的问题项目中,近半数发生在医学及生物技术领域,应引以为戒。”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学院张新庆教授表示。

  多方压力导致诚信失守

  专家表示,《规范》真正落到实处,对净化医学科研环境至关重要,要把《规范》变成所有从事科研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我国对医学科研的投入大幅增加,公众对科研产出的预期加大,加之不良社会风气和浮躁心态作祟,在利益驱动下,科研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人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其中不乏顶级科学家的身影,令人震惊。

  “目前,医学科研中主要存在4个问题:压力过大,奖励过高,教育不足,惩治不严。”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岩直言,在现行评价体系下,科研人员拿到项目和资金后,是要有产出的,压力很大。另一方面,过高的奖励是诱导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外因。教育与惩戒又没能起到“刹车”作用。近年来,我国医学科研队伍快速膨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科研规范教育严重缺失。“科研规范应该从本科教育抓起,但这一块现在是缺失的。”沈岩院士说。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祁国明认为,出现科研不端行为,既与个人诚信道德缺失有关,也有制度设计的因素。“有的部门头一天布置课题任务,第二天就问能不能拿点成果出来推广应用。这也是造成科研不端行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沈岩说,论文本来是科学家之间书面交流科研成果的一种形式,现在却成为一种评价指标,发表论文的意义被异化,“SCI至上”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难辞其咎。

  医学科研诚信意义特殊

  近年来,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相关部门相继制定了科研诚信守则或行为规范。《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出台则为医学科研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要求。

  《规范》针对医学科研人员、机构分别提出了诚信行为规范和制度建设的要求。对医学科研人员,从医学科研方案设计、立项申请、开展研究、论文发表、奖励申报等环节提出诚信行为规范要求,强调须遵守科研伦理原则,保护受试者,尊重实验动物福利要求。医学科研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科研诚信监管制度,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

  “医学科研强调诚信具有更特殊的意义。因为医学科研研究的对象是人,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与健康息息相关。一旦诚信出了问题,不单会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对人的生命健康产生极大影响。”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说。

  医学科研行为不当甚至可能导致死亡的发生。2000年前后,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和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医学院,有两位试验对象不幸死亡。事后分析发现,如果研究人员更仔细地关注以前的研究结果,可以避免试验对象的死亡。

  专家指出,虽然根据美国联邦政府的要求,未进行适当的文献调研或未能披露利益冲突等违规行为并不属于科研不端行为,但如果用对公众和个人的伤害来衡量,这些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显然要比在调查中伪造一些证据大得多。

  “医学研究涉及受试者的生命、健康、尊严、隐私等问题和相关权益,知情同意、伦理审查、数据保密、较大程度降低风险和弱势群体保护等伦理问题非常重要。克隆技术、基因和遗传学、干细胞研究、电子健康等许多新兴医学研究领域更是有待规范。”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秘书处孙平博士表示,《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不仅涉及科研诚信,也关注科研伦理。知情同意、伦理审查、医学研究的透明性及可重复性等,都是国际上广泛关注的热点。“在其他的科研领域,利益冲突也是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医学研究领域问题可能更多一些。”孙平说。

  据了解,《规范》根据卫生计生领域科学研究的基本特点,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诚信规范,如生物样本采集、储存和销毁,保护受试者权益,尊重实验动物福利,遵守公共卫生安全法规等。

  科研不端行为必须严惩

  “《规范》不能只是纸上谈兵。”与会专家表示,《规范》内容要求清楚、准确、全面,卫生计生领域的科研人员和医务人员应该提高诚信意识,严守道德底线,自觉遵守《规范》要求。

  专家提出,要加强《规范》的宣传力度,要把科研诚信教育贯穿医学教育和科研研究全过程,让科研诚信规范教育成为医学科研人员的“必修课”。

  “只有《规范》人人知晓,形成抵制科研不端行为的舆论氛围,科研不端行为才能真正减少。”祁国明说。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徐建国建议,科研诚信规范应作为医学院新生入学的必修课;进入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应该首先学习科研规范,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惩戒,该严就严,绝不能轻描淡写。”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医学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惩戒机制,出台具体的处罚细则,一旦违规,严肃查处,提高违规成本,对医疗科研违规行为零容忍。

  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蔡纪明、协和出版社社长袁钟等专家则提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披露,与正面教育同样重要。应建立健全医学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综合公示平台,完善医学出版及医学学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做到不良信息实时互通,将学术造假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公示,以儆效尤。

  孙平建议,充分发挥科研课题资助机构在《规范》实施方面的作用。据了解,在国外,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很多资助机构联合出台相关规范,实际上具有强制力,“如果不遵守规范,将影响课题申报和获得资助”。

  与会专家同时提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领域科研和职称评价体系与标准,减轻科研人员压力,并调整对科研产出的不恰当预期,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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