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价格监审证制度取消后 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公示.jpg)
经营服务价格监审证制度取消后如何监管经营服务收费?昨日,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公示,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须经审批后方能收费。
服务价格监审证曾是价格管理部门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依法发放的收费证明。从今年5月1日起,全市取消核发《服务价格监审证》,停止年度审验制度。以前核发的《服务价格监审证》,物价部门将在9月30日前予以注销。
监审证制度取消后,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范围、对象、计量单位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自行制订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监审证取消后,对收费体量大、社会反映集中的行业和单位,对其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物价部门将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此外,物价部门将分类建立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等制度,通过政府网站、价格信息网站等媒体对外公布。
据了解,2013年,我市中心城区共有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100余个,涉及物业、中介服务、网络通信、银行结算等部门,收费金额3亿元左右。(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熊华学)
原标题:
经营服务价格监审证制度取消后
中介物业等收费必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