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晓敏
本报讯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还了解到,日前,省卫计委等14部门还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计生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据悉,自去年起,我省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
此外,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对年满60周岁,自愿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给予优先保障;居家养老的,政府要提供医疗保健等服务。
对独生子女死亡符合特别扶助条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夫妻,应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夫妻参加城镇居民保险或新农合,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