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冠星)6月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于日前下达我省,其中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元。
此次下达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1557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0万元,市县投资3572万元。根据计划安排,今年的资金将用于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缺乏基本生存条件、易地扶贫搬迁的4761户共2万名农村贫困人口。
据悉,此次计划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搬迁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基本的生产条件,主要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根据省发改委部署,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中的设备和运输工具购置、加工项目、蔬菜大棚等建设项目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偿还拖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