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质检总局、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就该《办法》出台的有关背景、重点、亮点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傅新立接受了省政府门户网站的采访。
【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傅新立说,国务院在《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将检验检测认证定位为高技术服务业,既顺应了我国全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潮流、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发挥市场基础作用、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丰富和发展国际认证认可制度、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的迫切要求。
他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必将为加快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现状】我省现有检验检测机构1600多家
在谈到我省检验检测行业现状情况时,傅新立说,截止到2014年底,我省现有检验检测机构1600多家,居全国前五位,涵盖质监、环保、卫生、建设、农业等22个行业,全省检测机构营业收入51亿元以上,就业人数达到48000多人。
他进一步强调,我省检验检测行业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哈尔滨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规划的实施,为建设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作用。
【亮点】认定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
《办法》在减轻检验检测机构负担、提高办事效率方面有哪些亮点?傅新立说,《办法》简化了资质许可评审环节。首先,将原有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科学合理地减少因许可有效期短而带来评审频次,减轻机构负担,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强化自律约束。
其次,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区分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并基于风险评估原则、实行科学分类,确定评审方式,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较后,对许可期限和评审时限做出严格明确的限定。许可时限严格依法规定,技术评审除由于机构自身原因外,时限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让许可相对人的时间预期明确,时间成本明了。
【监管】实施分类监管制度 建立诚信档案
在谈到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时,傅新立介绍,《办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做了规定:首先,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制度。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专业领域风险程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认可机构认可以及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根据机构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其次,完善建立资质认定信息公开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
再次,建立告诫制度。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发现问题的,予以告诫。
较后,严格法律责任制度。《办法》对检验检测活动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及违法处理都作了明确的界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违法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等行政处罚,使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处罚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记者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