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10点半左右,滨海工业区附近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大众宝来轿车撞了路边的路灯杆子,一根11米高的路灯被撞倒,车辆前部受损严重。
开车的是鄞州经济开发区某电子公司经理顾某,当晚他和几个同事在KTV唱歌、喝酒。事后抱着侥幸心理行驶开车回家,当到事发路段时,由于酒喝多了,开过头了,就直接在该路段快速掉头,没想到掉头速度过快,撞上了路灯杆子。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理和车辆受损到保险公司理陪,顾某打电话到厂里,想找个人顶替。
公司员工刘某刚好有驾照,就让顾某先行回去,一切由他搞定,接着刘某打电话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么大的路段掉头怎么会撞到路灯杆,而且事故车辆旁边有明显的酒精味,马上询问刘某,刘某称是坐在后坐的人喝过了,已经回去睡觉了,民警觉得蹊跷,问刘某是几点几分从什么地方出发行驶到该路段的,又把他带上警车,指出行经路线,并称会把沿路监控调出来,看看到底是谁开的,刘某一听慌了,就把事实说出来,并带民警到公司把顾某控制起来,经检测,顾某酒精含量达178mg/100ml,系醉酒驾车。而且一根路灯要一万多,车损大概两万多,这三四万的损失只能顾某自己掏腰包。
民警表示,顾某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指使刘某以顶包的方法妨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经触犯了妨害公务罪。员工刘某也同样一并构成妨碍公务罪。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讯员 陈科威 钱江晚报 记者 王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