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勇﹚6月5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我省出台《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截至2014年底,我省共有2.62万家中型企业、14.09万家小型企业、28.43万家微型企业。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带动社会就业1294.06万人。《办法》旨在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落实,积极引导和支持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办法》所指的全省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即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的创业示范基地,是小微企业的创业场所,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是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载体的基地。同时,创业示范基地还要具有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办法》还明确了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管理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创业示范基地实行滚动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核,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切实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