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谷武民通讯员赵振恒
本报濮阳讯5月3日下午,安阳高铁东站发生一轿车顶着执法人员狂奔两公里事件,本报分别于 5月5日、5月6日、5月7日连续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后经查,肇事男子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全杰。5月8日下午,李全杰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昨日,记者获悉,6月3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全杰的庭长职务。
5月3日下午,安阳高铁东站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初步调查,肇事司机李全杰(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驾驶大众途安轿车(豫J-VV909)在高铁东站因停车与广场综治办工作人员李某发生争执,李全杰在倒车过程中碰撞到综治办工作人员徐某后驾车逃逸,综治办工作人员王某为阻拦其离开趴到车前引擎盖上,李全杰继续驾驶车辆行驶约1.8公里至文明大道亚龙湾门口时被周边群众截停。
事件发生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李全杰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审判岗位,并提请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李全杰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6月3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全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