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24日,《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开始实施,对这些“概念水”进行了规范,对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调整。昨日,众多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概念水”较迟2018年前退市
对于“概念水”,标准中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此次标准明确表示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这就意味着,在饮用水领域,未来至少会出现饮用纯净水、天然矿泉水和其他饮用水等三类,矿物质水等“概念水”不能再“任性”。而苏打水、干姜水等属于饮料,不在新国标的规定范围。
根据卫计委的规定,明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水才需要符合上述标签标识,此前生产的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杭州娃哈哈集团食品技术法规经理翟鹏贵说,包装饮用水的保质期为12~24个月,也就意味着在2018年1月1日前,使用旧包材的产品,也就是一些所谓“概念水”还可能在流通领域出现。
取消菌落总数指标不意味着水质要求降低
此次新国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新增铜绿假单胞菌指标。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二部副主任王君表示,取消菌落总数指标并不意味着水质降低。菌落总数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会导致一些企业使用臭氧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反而构成健康风险。
专家同时解释,取消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是因为这么多年测下来发现,这三个致病菌几乎没有在包装饮用水中被测出来过,反而是铜绿假单胞菌风险监测中经常出现,所以更换了一下。 出现国标后地标等应消失
在我国饮用水领域,标准繁多一直饱受诟病。整合前,饮用水国标就有生活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等四个,地标更是“山头林立”。
此次公布的标准,整合了瓶(桶)装饮用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两个标准,目前天然矿泉水的标准也在修订过程中。
“目前这些地方标准中所有内容都必须服从新国标。”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厉曙光表示,指标要求严于国标的,可以沿用地标要求;但低于国标的,必须要以新国标为准,品名也必须依照新国标的要求进行。“实际上在标准领域,出现了国标后,地标应该自动失效,这样才能让饮用水真正告别‘乱名’时代。”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