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建晓实习生王国武)5月29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开封现场会透露,今后全省人民调解要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人民调解组织每周、乡镇调解组织每旬、县市区每月应当至少组织一次,深入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的地方开展排查工作。
筑牢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巩固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化解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大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毗邻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建设,引导群众更多采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引导人民调解队伍走职业化发展道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建设人民调解员专家人才库。加快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法律工作者以及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要把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依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工作窗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委托,搞好衔接配合。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把人民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解决阻碍人民调解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矛盾纠纷调处跟踪反馈机制、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等。
充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要解决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确保这三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场所。
省司法厅副厅长弋振立说,人民调解是一项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事业,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四个河南”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