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钰通讯员汪远飞
本报讯夏天来了,健身房里锻炼的人多了起来,有人却打起了健身房储物柜中财物的主意。昨日,记者从天津路派出所获悉,一名女子以健身为幌子,盗取他人储物柜的财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27日,甘某正在洛阳市一健身房中健身,天津路派出所民警出现在她面前,让其协助调查财物丢失案件。捉贼捉赃,可女更衣室中无监控,这让面对民警询问的甘某抱着一丝侥幸,依旧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一名女民警对甘某随身携带的挎包进行检查,发现了两把小钥匙,接着又从甘某的鞋中找出了被藏起来的276元现金。在证据面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低下了头,在随后的时间里,她主动交代了自己从4月份开始先后六次在该健身房使用钥匙捅开储物锁,偷盗价值7000余元财物的犯罪事实。
据甘某交代,次偷盗时是“鬼迷心窍”,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别人的锁,得手后,她意识到这样的小锁很好打开,随后利用小钥匙偷盗他人财物,一发不可收拾。
民警提示:在运动健身时,较好备上一把如密码锁等安全系数高的锁,健身房统一更换柜锁也是一种方法,同时建议市民健身时不要带贵重物品,手机等物品可以存放在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