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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玩猫腻 坏你肠胃未可知

近段时间,京山一位市民因在当地超市买到临界食品,食用后导致身体不适而投诉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事超市因没有告知消费者所售食品处于临界期而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那么,除了涉事超市,其他超市是如何销售临界食品的?带着这一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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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京山一位市民因在当地超市买到临界食品,食用后导致身体不适而投诉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事超市因没有告知消费者所售食品处于临界期而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那么,除了涉事超市,其他超市是如何销售临界食品的?带着这一疑问,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这些超市均未设置临界食品专柜,而是把临界食品与其他食品混在一起销售,让消费者难以辨认。

  捆绑促销 超市爱打“擦边球”

  5月27日,记者走访了城区几家大型超市发现,超市里的食品销售几乎都是按照品牌和种类来设置销售区域的,没有设置临界食品专柜。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只能逐一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才能辨别该食品是否处于临界期。超市在处理即将到期的临界食品时,大多将临界食品与其他同一品牌或者同一种类的离保质期很远的其他食品捆绑在一起,以“买x送x”(例如“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甚至“买三送二”)或者“购买某类产品金额达xx元送xx”的形式,捆绑销售。

  记者还发现,超市工作人员在捆绑销售食品时,会在某一个或多个食品包装上贴上印有“赠品”字样的标签,而被贴“赠品”字样标签的食品恰恰大多是临界食品。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临界食品在被捆绑销售时,工作人员会把临界食品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说明的一面绑在内侧,消费者有时候只能在付钱购买后方能拆开捆绑包装,看到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

  临界食品中,新鲜乳制品是较容易“中招”的。5月27日晚上,记者在中天街一大型超市的冷藏食品专柜看到,这里摆放了很多酸奶、鲜奶等乳制品,蒙牛一款乳酸奶正在被捆绑销售。该产品是蓝色包装,每瓶100ml,原包装是每5瓶绑成一条售卖,现在超市工作人员将两条绑在一起,以“买一送一”的形式销售(如图)。记者看到,其中一条上贴有“赠品”字样,而这一条瓶身上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4日,保质期25天,储存条件是在2℃—6℃冷藏。也就是说,记者看到该产品时,这条印有“赠品”字样的产品还有2天就到期了。

  在沃尔玛超市,记者看到这里设有多个打折促销的柜台,其中不乏销售食品的。但是这些柜台也没有标明是临界食品专柜,只是在柜台上方或者侧面挂有“省心价”的牌子,或者贴有“省心价”标签。但是这样的柜台除了食品,还销售很多其他商品,例如日常生活用品、衣帽鞋袜等。还有一些“省心价”食品跟其他离保质期还比较远的食品一起摆在普通柜台销售。

  界定模糊 致商家执行力差

  所谓临界食品,又称为临界期食品,也就是即将超过保质期(或有效期)的食品。那么到底离保质期(有效期)还有多久算是临界食品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解释称,对于这个问题,截至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行业内部,很多人一般把食品在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划入“临界食品”范畴。 2007年11月,相关部门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不过,此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加上现在消费者大多抵触临界食品,所以不少超市依旧采取降价、捆绑等方式出售临界食品。

  不同食品的保质期跨度较大,有的只有几天,有的食品临界期长达一年,职能部门监管难度很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商家,在销售临界食品时较好明确告知消费者哪些食品是临界食品,比如设立临界食品专柜,或者贴临界食品标签等,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这样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一举两得。

  记者 刘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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