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财政资金是否都花在刀刃上了?实际效果又如何?这些都是普通老百姓心中常有的疑惑。要消除百姓疑惑,人大对预算资金的有效监管很重要。
人大依据《预算法》对政府的预算制定、执行、调整的全过程进行监管。譬如年初人代会上审查批准当年预算报告和上一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年中听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是,如果人大对预算的监管仅仅停留在这种程序式的审批上,那么恐怕百姓心中所惑是难以消除的。
要消除百姓所惑,必须细化预算监管。笔者在慈溪采访时发现,当地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管就是细化到了部门。我们都知道,政府财政资金切分后,都是以部门为单位去使用的,如果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部门,那么对财政资金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定能起到正面作用。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多年坚持加强政府部门预算的监管,去年对市本级部门预算和教育、民政两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努力推动政府的阳光财政。
要消除百姓所惑,必须监督预算绩效。我们一般只是监管财政资金是否正常使用了,却很少关注这些资金投入后的实际效果。在这方面,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给我们启示良多。经过十多年探索,鄞州区人大对预算监管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做法。例如,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和区级部门的预算绩效进行工作评议,由区政府报告预算绩效情况及评价结果,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评议打分。对不认真履行绩效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人大实施绩效问责或行政问责。
从慈溪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监管的实践不难看出,在细化监管下,过去财政预算的“大概账”变成了“明细账”,“保密账”变成了“公开账”,老百姓看到了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都花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