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赵荣君 市第二中级法院日前决定,对全部二审民事案件实行“四即时”(即时随机分案、即时开庭、即时合议、即时宣判)机制审理,以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提高审判效率。
自今年3月31日开始,二中院选取了一部分法律事实清楚、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试行“四即时”机制审理。近两个月来,采用“四即时”机制开庭审理案件199件,即时宣判146件,当庭裁判率73.37%。当事人对司法活动公信度的满意率为100%,效果良好。为此,在总结先期试行经验基础上,二中院决定把该机制推广到全部二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