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胡然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人和自然生态和谐的美妙境界。近年来,天津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不断加强,人们爱鸟意识逐渐增强。让自由飞翔的鸟儿,不再陷入人类撒下的天罗地网,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本报5月15日和20日连续刊登“候鸟遭遇大规模捕杀”和“天津部分鸟市大量出售候鸟”系列报道,社会反响强烈。途经天津的候鸟,为何仍在大量遭到捕杀、出售,为何始终难以根治?
10万元贩养一年利润达30万元
北辰、武清等部分农村,很多村民在从事捕鸟、卖鸟的营生。有的村民一天就能捕获几百只,一个候鸟迁徙季节下来,净收入上万元。有一次,村民误以为爱鸟人士是来收鸟的贩子,带到家里,大型冷柜内,爱鸟人士发现了数千只被扒皮的候鸟。
据记者调查,在天津大部分郊区县,非法捕鸟、贩卖的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宁河县非法养鸟、贩鸟现象较为突出,仅大鸟贩子就有40多个,他们养的鸟多则几万只、十几万只,少的几千只。这些人通常利用废弃的房屋,将野生鸟养肥、闷死,贩卖到南方,成为餐桌美食。部分鸟贩子贷款收鸟、贩养,通常情况下,贷款10万元左右,利润可达30万元。
按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买卖一、二级鸟类,即使是一只,也可以判刑入狱,但是,对于省市一级的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法律没有刑事处罚的规定。现在的大鸟贩子,反侦察能力很强,对于一、二级的野生鸟类,一般不碰,他们钻法律的空子,大肆收购、贩卖难以进行刑事处罚的其他鸟类,“只要有具体的数量,哪怕几千只、几万只,我们都能据此抓人、判刑。法律出现的空白,让我们束手无策。”天津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赵政委说,警方将鸟贩子抓获,曾当场发现几十万只鸟,但是,结果只能是放飞,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而无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鸟贩子绳之以法。这些人一旦放了,便更加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以便把原来的损失弥补回来。
近些年,蓟县破获两起鸟贩子案件,但至今没有下达判决,鸟贩子较为集中的宁河县,没有破获一起案件。
18名森林公安难治全市鸟贩
天津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国成立较晚,现在仅有18人,而北京森林公安有500人,其他省份更多,一般都在数千人。“这18个人,7人在蓟县林业派出所,再有几个人专职负责林业防火,剩下的,连我都算上,也就6个人。整个一座城市,让这6个人、2台车,哪儿管得过来?”赵政委说。
市林业局野保站石会平主任认为,之所以现在的鸟类保护现状这么严峻,根本原因就是执法力度不够,她认为,如果能多立几个案子,多抓几个人,形成对鸟贩子“人人喊打”的氛围,自然就解决了。她认为,较大的危害不是抓鸟的农民,而是大鸟贩子,这些人几万几万只收购、贩卖,只有把这些人打掉,才能断了候鸟交易的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