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左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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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五一”,一辆在沿江大道行驶的轿车失控冲向夷陵长江大桥桥墩,造成4死8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出现了肇事司机“夫妻吵架”、“醉酒驾驶”等种种猜测。近日,随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车祸原因浮出水面,竟是驾驶员左某癫痫病发作,左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件回放
交通事故造成4死8伤
2014年5月1日下午4点20分,城区沿江大道胜利三路路口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行驶中突然逆向斜穿到对向车道,随后径直冲向夷陵长江大桥桥墩,直至轮胎掉下才较终停下。其间,车辆没有任何减速和避让的痕迹。由于事发突然,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及桥下休闲的市民避让不及遭到撞击,车祸导致4人不幸身亡,8人受伤。
昨日,记者获悉,肇事司机左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我市首例因交通事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目前,左某已提起上诉。
记者调查
癫痫发作酿成惨烈车祸
宜昌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介绍,事发后,肇事司机左某坐在驾驶室内,目光呆滞、双臂僵直,十分异常。经抽血和尿检,显示左某体征正常。为弄清左某无故撞向行人的原因,民警对其进行了24小时不间断的病理监测,发现其在不同时间内,脑部呈现出癫痫波。随后,在专家会诊及专业的司法鉴定后,认定左某患有癫痫病,且事发时处于癫痫发作期。
根据民警掌握的病历资料,早在2012年3月,左某就已被查出患有癫痫。然而,左某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交警部门反映该情况,反而在车辆年审时的自我申报中,隐瞒了患病事实。正是这一举动,造成了4死8伤的严重后果,构成了法律层面的间接故意行为。正是凭着这份病历和左某填写的驾驶证年审表格,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以“交通肇事罪”对左某提起诉讼,而是选择了量刑更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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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许申领驾照?
哪些病情不可以办理驾照,已经办理驾照后患病的又应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明确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允许申领驾驶证,而取得驾驶证后明确疾病的,也应到交警部门申请注销。
此外,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也不能申领驾驶证。
记者 李理 通讯员 汪勇 朱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