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修订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昨天一早,天津交管停车管理部门在滨海新区塘沽遵章查处了一起在道路上私装地锁,阻碍机动车通行并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交管部门开出了新管理办法实施后的张罚单。
昨天8时,塘沽车主封女士报警,在塘沽安顺道某洗浴中心西侧的滨海人家小区出入口附近,有人私自在路上安装了两把地锁,她驾驶自己的白色起亚车经过时不慎撞到地锁,造成车保险杠和车灯损坏。接警后,交管塘沽支队秩序科交警立即到现场,经过两个多小时调查取证,找到了私装地锁的蔡某。蔡某称,由于为洗浴中心送水的罐车停车位经常被占,于是他在前天下午刚在路上安装了这两把地锁,为的就是让送水车辆停车方便,没想到地锁会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塘沽支队秩序科负责停车管理工作的交警李秉国说,对于在道路上私装地锁等抢车位的问题,新修订实施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26条第8款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私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该条款为交警处罚此类行为提供了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随后,交管部门向蔡某开具罚单,责令其立即拆除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设施。
昨天15时,蔡某将私装在道路上的两把地锁拆除,恢复交通。同时,他还对封女士车辆损失进行赔偿。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