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讯 (记者 胡颖)20日上午,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代筹房源新闻发布会在黄石市房产局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全市的“一号民生工程”,黄石棚户区改造计划在2年内全面启动,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7.02万户(市本级5.92万户)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2015年,计划启动棚改项目56个,涉及征收户数38367户。其中,黄石港区人民街片区、西塞山区上窑片区和胡家湾片区、下陆区老鹳庙片区和煤机片区、铁山区秀山和军水、二水泥厂片区等都将逐步启动改造。
实行群众自愿原则
据了解,各片区将自主决定棚改意愿,对改造意愿达不到90%的城区,政府将不予考虑启动征收;居民改造意愿超过90%的,先行启动征收和棚改,先签订征收协议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房。
代筹房源15189套 优惠时间为期3个月
据市棚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磬介绍,我市代筹房源共计15189套,涉及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0个在建在售项目中12038套商品住房,以及4家二手房交易中介机构提供的3151套存量住房。
其中,黄石港区5102套、西塞山区2157套、下陆区(含团城山片区)5667套、铁山区388套、经济开发区(黄金山以南)1875套。代筹房源实行一房一价制,价格经有关部门测算,普遍优惠10%左右,优惠时间为5月20日至8月20日。
选择货币补偿可多得10%的奖励 免征契税
本次代筹房源的对象主要为开发银行贷款的市重点棚改项目的被征收人,涉及到16个项目,近3万户棚改住户。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及其承租人,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被征收国有企业公房承租人,符合条件且愿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先行办理房改手续,再予以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家庭可按市场评估价给予10%的奖励,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收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对于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要。
办理选房和入住手续流程及代筹房源具体项目名称、房价等详细信息均在“黄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黄石市征收信息发布平台网”()上公示,有购房意愿的被征收家庭可登录网站予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