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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捡个包要三千 大姐你是不是太贪?

新闻背景:西安的李先生在铜川办事时,不慎将一个装有百万元工程合同和身份证等物品的黑色提包丢失。他悬赏寻包后,一女子来电说捡到了,要3000元报酬。双方谈到1000元后,因女子要求先给钱再给包,结果谈崩了。如今3个月过去了,李先生还未拿回包。——《华

  新闻背景:西安的李先生在铜川办事时,不慎将一个装有百万元工程合同和身份证等物品的黑色提包丢失。他悬赏寻包后,一女子来电说捡到了,要3000元报酬。双方谈到1000元后,因女子要求先给钱再给包,结果谈崩了。如今3个月过去了,李先生还未拿回包。——《华商报》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赵睿 张雪飞  大睿:有人手里攥着一把好牌能被蹲到较后,同理,有人把一件善事演变成恶意满满……这个捡了东西不还还开价的事件让围观者好不尴尬。没办法,自私是人心永远无法忽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幸三观正确的人能够主宰内心平衡欲望,在对私欲毫无招架之力的人那里,贪欲占了上风时,别说3000块酬金和别人的皮包,世界上的所有都该是自己的。

  小飞: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财物丢失之后其所有权仍然归失主,拾得人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则属于不当得利,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侵占罪。看看,这可不是单纯的捡了东西不还,弄不好是违反法律的。其实这是一件挺是非分明的事儿,你捡了东西,当然要还给人家。

  大睿:可是网上的议论截然分成两派,力挺这位索要3000块感谢费的人数之多让我吃了一惊。他们的理由是,失主皮包里的合同涉及百万款项,给人家3000块怎么了?有一位甚至这么指责失主:你做百万生意的人这么财迷,肯定发不了大财!看到下面附和声一片,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唔,小飞,难道是我太大惊小怪?

  小飞:我刚才那句还没说完,收到失物后,失主应该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拾得人要点报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得适度。捡个包要3000元,我想请问什么样的保管方式值3000元啊?人不能太贪心。

  大睿:小学时我们都学过《农夫与金鱼的故事》,七八岁的我当时很替那个老头遗憾,要是老太婆不那么贪心,就这样放了那条美丽的小金鱼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故事,或者留下那只新木盆也是不错的,小金鱼也会理解他的。故事发展到较后那个无言的结局,小学语文老师总结说,是贪心害了农夫和他的老婆。但是故事放在今天,有了新的若干种解读,生活不是童话故事,结局不会那么立竿见影,但基本的善恶观是不该被颠覆的。

  小飞: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会唱的儿歌。怎么到了一些成年人手里,捡到的东西就成了要挟失主的筹码了?

  大睿:看童话故事,连小朋友都懂得嘲笑因为贪心较后一无所有的农夫,但我们应该扪心自问的是,新木盆即将到手的时刻,我们如何控制贪欲,如何避免成为那个老太婆?个体的私欲放大,引发群体性的是非颠倒,这是较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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