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属于违法行为
王女士昨日致电热线电话6459110,我们小区外面的一家商铺不仅在人行道的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而且还挂出牌子要收费。
商铺门口私装地锁
声称此举实属无奈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所说的商铺门前,看见在距店铺门口约三四米远的人行道上,有3个公共停车位被装上了地锁,并用白字标上了数字编号。但并未看见停车收费的告示牌。
“他们之前是有告示牌的,上面写着白天5元3小时,超过1小时收1元,晚上5元一夜,如果去他们店里消费就不收钱。”王女士说,这个情况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并对此非常愤慨。“这明明是公共停车位,他们凭什么用地锁锁住不让别人用,而且还要收费!”王女士说。
记者就此问题进入该商铺询问,其店员表示,地锁确实是他们安装的,并辩解称是因为别人将车停在那里会影响店中生意才出此下策。还指着旁边的几个也装上地锁的停车位说,别的商铺也是这样做的。
老旧小区未规划停车位
被占用的情况较为严重
很多老旧小区在建设之初并未规划足够的停车位,因此在其公共区域被居民或商铺安装地锁占据停车位的情况则相对严重。本报曾报道包括西陵二路通往福沁园小区的消防通道、气象台小区院内的公共区域、胜利四路附近某杂居小区、刘家大堰附近小区均被安装地锁的情况。
相较老旧小区而言,新建小区的情况则好很多,因为本就设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因此业主不会利用地锁私占车位。
路上的公共停车位
被占用的情况较少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市城管部门及交警部门,他们均表示,在日常的巡逻中也曾发现过类似情况,大多是酒店将附近区域划为自己及顾客使用,或是商铺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占为己用,个人占用马路上公共停车位的情况则基本没有。
城管:不能私占公共区域
记者将南苑市场门口被商铺用地锁私占停车位的情况向城管部门反映后,其工作人员表示,将责令相关店铺拆除地锁。另外,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在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更不能私自收取停车费。
律师:私占车位行为属违法
对此,记者咨询了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周宗江律师,他表示城市的公共停车位所有市民均可使用,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和《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城市的停车位也是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建设。因此,个人安装地锁私占停车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 高祾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