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杨旸 通讯员 王旭光 高国义 即时播报 近日,天津空港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进口高粱后续监管中发现检疫性杂草——假高粱,为防止其对农、林业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检验检疫局加大对该批进口粮的监管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据统计,自2012年开展进口粮后续监管工作以来,空港检验检疫局进口粮监管量逐年递增,2014完成进口粮监管22万吨,同比增长22.3%,品种由较初的小麦、玉米等两个品种增至目前包括大豆、高粱、木薯在内共5个品种。监管期间未发生任何责任问题及疫情扩散,有力地保障了进口粮食及天津地区的生态安全。
进口粮具有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疫情和安全卫生风险大等特点,关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监管任务重、环节多、难度大。天津空港检验检疫局选派业务骨干组成监管小组专门负责进口粮后续监管工作,引导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机制,力保进口粮监管工作的严密、安全、高效。
从企业递交出入库粮食申请材料开始,逐一记录出入库前核查、出入库联系单签发、入出库现场监管、储备期间定期监管、运输路线跟踪监管等关键环节,对进口粮运输、接卸、下脚料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着重监管,对进口粮异地调运探索实施随车监管,实现了全过程良好的闭环管理。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指导企业建立植物疫情防控制度,要求企业做好加工过程中的筛下物销毁和出库后库底残留物的检疫处理工作,并指导企业按时开展疫情监测与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预警。此外,该局还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发现重要疫情及时上报,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针对辖区贮备粮调往异地加工,存在运输过程粮食散漏导致疫情扩散的风险,该局主动加强与其他地区的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建立粮食调运联系机制,探索实行事前申请、事中抽查、事后报告制度,力争实现异地监管无缝隙对接。目前已与河北、山东、江西、黑龙江等四省检验检疫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