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自愿,取款自由” 是国务院制定的现还有效的行政法规《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作为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制定部门规章时,是不得与上位法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违背,因此对存取款设置各种附加条件(让储户证明收支的合法性)是违规的!
会计笑话:一天,妻子心情大好,大包小包购买很多化妆品,丈夫说购买化妆品的支出属于日常维修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妻子大怒“这怎么算维修费用?应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丈夫说“如果你没结婚,说明未达到预定用途,化妆品支出应当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现在你结婚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