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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取消(会计从业资资格证是不是取消了)

【#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被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

【#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被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在双方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王某原工作岗位已由新招聘的员工接替为由,为王某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某不同意上述调岗遭解雇后,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某94380元。法院称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网页链接

【#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遭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在双方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王某原工作岗位已由新招聘的员工接替为由,为王某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某不同意上述调岗遭解雇后,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某94380元。法院称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九派新闻 网页链接

【#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遭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在双方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王某原工作岗位已由新招聘的员工接替为由,为王某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某不同意上述调岗遭解雇后,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某94380元。法院称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九派新闻 网页链接

【#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遭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在双方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王某原工作岗位已由新招聘的员工接替为由,为王某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某不同意上述调岗遭解雇后,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某94380元。法院称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九派新闻 网页链接

女员工临近哺乳期结束,无同岗位安排,双方未续签合同,公司赔偿近10万元。

这个案例还是很有意思的。

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也就是双方要协商续签第三份合同,如果同等条件下除“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外,员工不续签可以不补偿,公司不愿意续签,要给予补偿。

而公司表示没有职位了, 原有岗位因为王某产假招聘的新员工接替了,为王某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

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某不同意上述调岗遭解雇后,将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判决该公司向王女士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7190元。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应该给予补偿,按照N+1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金。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已连签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应平等协商。双方未协商一致,公司提出以调岗为前提的续签合同条件,不符合“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

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相应内容,改判该公司向王女士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94380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2N,经济赔偿金。

还有一个比较奇怪的是,休完产假来上班,哺乳期起码一年,难道王某都做得不是同一工作吗?还是哺乳期就没有好好工作,等到哺乳期结束要求原来的工作,难道她不知道休产假,工作就要别人替代吗?

回到这个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应该给予经济赔偿金,那么对女性职工带来的伤害有多大呢?

王某哺乳期结束可以要求公司将招聘替代她的人调走吗?

显然公司也很无奈,提供三个岗位,王某又不同意,只能赔钱了事。

为什么现在职场不喜欢招聘女性,特别是年轻女孩子,生了一胎的女性,甚至生了二胎女性,年纪大了又不要,为什么有这种怪圈呢?

因为企业消耗的成本和替代成本实际上更高,多招聘几个女员工,万一都怀孕了,可能老板和公司就尴尬了。

说多了,还是企业承担了女性职工大部分的生育成本,并不是每个老板都那么有钱的,企业最终为了减少这种支出,就尽可能的少招女性员工。

有时候,这个怪圈还不一定能怪到其企业头上,只能说,碰到这种事情,好好协商,都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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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小企业存在社会责任感缺失的情况。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被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某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在双方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王某原工作岗位已由新招聘的员工接替为由,为王某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

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某不同意上述调岗遭解雇后,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某94380元。法院称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该公司用工安排未充分考虑王女士产假结束后依法返岗权利,安排其他员工代替其岗位,并以调岗为前提续签合同;王女士拒调岗,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并无不当。故双方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该公司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这明显就是公司找个理由将她解雇而已,调岗是常用手段。

可是现实社会中大多数人不知道劳动法里面是啥内容!不知道该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数就是解雇了就被解雇了,觉得自己倒霉然后再继续找下一份工作。

而且,现在有些企业对性别也存在一定的歧视,已婚未育不要你,已婚已育更加不要你,导致有些女性几乎没收入,男方一个月几千的工资养一家三四口,单休,没五险一金,加班无加班费,生个病花掉几乎几个月的工资[我想静静]

真以为职场会养没价值的员工,真以为职场会对职业女性客气,真以为女性回家生娃养娃过2-3年在职场有自己的位置!

女性首先是独立个体,其次才是选择性成为他人妻子,他人母亲!我们呼吁女人为生育贡献力量,可现在的大多数女人无法放弃事业回归家庭,很多家庭无法让一个人养得起来!这就是核心了,当今男人的工资养不活妻儿老小,甚至是不拖累自己妻儿老小不错了……

前天,去税务大厅缴销了发票和金税盘,以后开票再也不用纸质发票和金税盘了,每月也不用抄税清卡了,开发票也不必领票,方便!

刚才登录了电子税务局的发票开具,试着开了第一张全电发票,开心!

全电发票好像取消了发票作废这个功能,莫非当月开错的发票也是要开红票?请教各位会计友友。

女职工哺乳期后拒绝调岗被解雇,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近10万元。2月8日,北京。王女士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生产,2020年4月22日哺乳期结束,当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与公司的第二份合同于2020年3月31日终止,在双方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王女士原工作岗位已由新招聘的员工接替为由,为王女士提供了其他三个岗位选择。因变更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王女士不同意上述调岗,遂遭解雇。后王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女士94380元。法院称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女人生娃就意味着失业吗?在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背景下,上述情况才是承担生育哺育的母亲所面对的现实困境,也是不愿意多生一个孩子的根本原因!一旦生育,或者多次生育,基本会失去挣钱的机会。那么现实中,有多少王女士呢?

#职场# 摆明就是欺负人!哺乳妈妈勇敢维权,获赔近10万元

王某在北京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近日,刚修完产假的她准备回公司去上班,可是却发生了一件让她十分愤怒的事,走上法院维权,这个事情是怎样的呢?

王某是一名新手妈妈,她的产假由2019年4月23日开始至2020年4月20日结束,当日公司就和她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公司与她签订的第二份合同终止时间是2020年3月31日。

回到公司上班第一天,双方一起协商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公司想让王某调岗,理由是王某原工作岗位已交接给新员工,有另外三个岗位给她选择。

因为要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王某不愿调岗,公司就以没有适合它的岗位为由与她终止劳动合同。

王某清楚地知道,公司并不是想让她调岗,而目的是让她自动走人,一气之下,她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终止双方劳动合同没有不妥,这是正常现象,他们无权干涉。王某不服又继续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公司赔偿王某94380元。

二审法院认为该公司调岗事由无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在违背员工意愿的情况下终止合同,是属于违法终止!

二审法院的判决真的是太解气了!

公司的做法明显就是歧视哺乳期女性,觉得王某生孩子后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就想一脚踢掉。

现实生活中女性结婚生子确实对自己的事业影响很大,尤其是哺乳期结束后重返岗位遭到不平等的待遇

妈妈们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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