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党委书记吕东明和平川区审计局党组书记金桥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10月1日至6日期间,吕东明接受在其任职辖区多次承揽工程的老板邀请,和其妻子金桥一同到兰州、武威、张掖、酒泉等地游玩。期间,旅游产生的景点门票、住宿、车辆加油等费用约5300元由该老板支付。2019年8月21日,吕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王岘派出所辅警张守国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问题。2014年7月,王岘派出所辅警张守国驾驶私车在红星村开展户籍核对工作,后在红星村村委会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2120元。2019年7月2日,张守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银区第十四小学办公室主任李雨桐等人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白银区第十四小学办公室主任李雨桐、总务主任兼出纳万生秀、会计史铭菊赴湖南张家界参加培训。期间,3人到张家界百龙天梯、凤凰古城等景点观光旅游。2013年7月30日,李雨桐、万生秀、史铭菊3人用旅游票据报销费用共计12655元。2019年8月23日,李雨桐、万生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9月9日,史铭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靖远县靖安乡新合村村委会原主任唐旭接受他人吃请、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2年,唐旭在任新合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接受该村部分危房改造户的吃请,并收受3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3300元。2019年8月5日,唐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景泰县林业局及下属单位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购买香烟饮料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县林业局使用单位加油卡购买香烟支付540元;下属单位林业站、林勘队、退耕办使用单位加油卡购买香烟、饮料等共计支付596元。2019年8月23日,县林业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唐宁、林业站站长贾万、时任林勘队队长张举海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