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式国债是有国家立法和发行的,将以记账方式发行的国家债券,是政府借贷的主要形式,是公共财政收支改革的重要举措。
2.发行量定额发行,政府按照计划,定期向全国公开发行国债。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认购,宣布认购时间,公布报价,地域性、机构性和个人认购等。
3.持有人认购,要购买记账式国债的投资者可携带身份证至认购网点或认购机构提出购买申请,投资者可选择购买的期限、数量、价格等,并缴纳相应认购款项。
4.缴费确认,付款后需要投资者交付国债认购缴费单给认购网点,由该网点核对款项,并登录认购系统,进行缴费确认。
5.财政部门每次发行国债都会定期公布所发行国债的认购结果,投资者可看到自己的投标结果。认购成功的投资者可领取归财政部门所发行的国债持有人凭证。
6.利息支付,国债发行完毕后,认购成功的投资者会根据票面利率获得利息收益,政府会按约定时间定期为持有国债投资者发放持有收益。

7.到期回购,记账式国债对于持有者来说,到达到到期日后,政府将按照票面约定的本金及利息标准兑付该款,投资者可领取财政部所发行的国债回收凭证。
记账式国债与国开债分别具有以下区别:
一、发行机构不同
1.记账式国债是指在中央财政支付部及其下设的财政机构中,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支付组织中,建立记账式国库银行账户,在政府部门内部发行的债券。
2.国开债则是财政部开展的一项政府债券发行活动,其中包括在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开展的直接发行活动以及在市场上通过债券发行公司发行活动。
二、发行用途不同
1.记账式国债是指政府部门在国库结余下列经财政组织记账、发行的债券,发行用途主要是支付部门内财政支出,以及安排部门的投资支出。
2.国开债则是政府在市场上通过债券发行公司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寻求市场融资的增加,有利于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以及增加财政收入来源。
三、利率不同
1.记账式国债的利率,一般由发行部门现收费用再划归到经常费用中作为利息处理。
2.国开债利息,则一般按每年固定百分比,计息支付给出借者。国开债利息可以作为财政支出的一部分编列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