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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考生回忆版(初级会计回忆版)

中级经济基础回忆版,看看你能考多少分? #这辈子有最珍贵的回忆吗?# 1966年特殊时期,实行全国大串联,10月14日,我由青岛乘坐火车,途经厦门、徐州、郑州(换乘北京至凭祥的5次特快),于16日晚抵达武昌,而后被武汉

中级经济基础回忆版,看看你能考多少分?

#这辈子有最珍贵的回忆吗?#

1966年特殊时期,实行全国大串联,10月14日,我由青岛乘坐火车,途经厦门、徐州、郑州(换乘北京至凭祥的5次特快),于16日晚抵达武昌,而后被武汉师范学院接待站的工作人员领入该院安排住宿;凭学校介绍信、学生证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门钥匙、火食饭票之际,在我身前排队的是两位胸前佩戴:北京政法学院校徽的同学。于是,寒暄过后得知这俩同学虽然家在东北,但原籍却是山东胶东人。

有道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们三人立刻拉近了关系!并约定一起去武汉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参观、抄写大字报。然后,观赏黄鹤楼、登上武汉长江大桥,居高临下俯瞰滚滚东去的江水、货船与客轮……10月20日晨7时,由汉口乘东方红10号轮,途经芜湖、安庆、马鞍山、九江,于10月21日抵南京;参观南京大学、明孝陵、中山陵等名校、古迹与名胜;10月24日离南京抵苏州,参观古色古香的园林等名胜古迹;10月26日离苏州抵上海,去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处看抄大字报、索取小字报资料;游览外滩黄浦江、豫园城隍庙,10月30日下午5时离上海;晚10时抵杭州,第二天去浙江大学、师范学院、西湖等处参观、游逛;10月31日离杭州于11月2日抵广州;住宿在广卫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接待处;后去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珠江电影制片厂看抄大字报;又去白云山山顶公园、五羊雕塑像以及黄花岗72烈士墓参观、游玩。傍晚凭参观票(用离开广州的火车票换取!)去参观中国(秋季)出口商品交易会。11月6日离广州经株州、衡阳,于11月9日抵长沙;11月10日乘长途汽车抵韶山,参观受世人敬仰的毛泽东主席旧居!11月11日离长沙于11月14日抵首都北京。哎呀,这颇像流水账一般,二十多岁时所写下的日记……天呢,当日气温好像在零下7、8度?我将提包中的可以穿戴的东西全都翻找出来——背心、老头衫、衬衣、外衣,统统套穿在身上;下身穿了三条单裤、脚上套了两双袜子;还是浑身发抖!老话说,十层单,比不上一层棉!真切体会到了北方寒气逼人!(注:当时,北京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供暖;说明气温已经很低!)故此,在候车室就地铺了三张报纸躺下去,挨冻至第二天,未办理乘车证(幸亏不检票,车站有人喊口号:4人一排齐步走——进入车站,蹬上11点02分的列车返回青岛。(第一次参加大串联,一个月后到北京;没想到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因没携带棉衣,迫于寒冷,没敢在此逗留)。

这两位政法学院的同学,本应于1969年毕业;但因文革原故,教育部统一延期一年方才毕业分配。w同学被分配至鞍山中级人民法院;Z同学被分配至丹东一中……岁月如梭,五十多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我们彼此都已迈入老年人行列!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的相识并成为学生时代的挚友。这应该算作一段最珍贵的回忆!

#这辈子有最珍贵的回忆吗?#第一次在某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执行死刑。2007年7月,我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经遴选后分配到湖北某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2月,受命参与执行了一批十余人死刑犯的死刑。虽然场面有点难受不堪,但作为一名法官和法律人,代表国家和政府对死有余辜的犯罪分子执行死刑,深感自豪。当天中午,按惯例喝工作酒洗尘(第一次正式喝白酒),大醉而卧。下午五点才醒来赶回办公室。此乃我人生中最难忘的工作回忆。在此,向以前的执法为民的人民法院同事们(含刑庭同事)致敬,大家辛苦了!!

云南普洱,一男子应邀吃饭,酒后开车回家撞伤2人。男子被判刑、罚款和巨额赔偿,饭局朋友却拒绝分担损失。他无奈之下,将4名同桌共饮人告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呢?

(案例来源: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李某生于西南边陲的墨江县,这里距离普洱市200多公里,因为家里贫困、交通闭塞、经济落后,他读完初中后便来到市区摸爬滚打,十余年打拼下来,终于有了自己的装饰材料生意,给家里买了车和房。

这一年秋天,李某回老家办事,在机关工作的村邻周某帮忙下,他很顺利完成,由此李某记下了这份情谊。

第二年冬天周某结婚,布置婚房时来普洱市采购家具及装饰物品,李某用自己的生意和人脉主动为他张罗,周某对这次的采购非常满意。

回墨江的前一天晚上,周某为了感谢李某,又想到普洱市还有几位大学同学,于是便订了一个饭局,邀请李某和其他几个朋友共进晚餐。

李某开车如约赶到饭馆后,只见包括周某在内的其他7人已经落座,4名男生、3位女生。服务员为5名男子倒上了白酒,3名女子则喝的是饮料。

正式开宴时,周某和李某寒暄了几句,感谢他的帮忙,随后便和大学朋友热情聊天,共同回忆往昔。

李某自尊心很强,周某的方式让他感觉怠慢,文化水平较低的他也对周某和朋友的聊天插不上嘴,只能一个人喝着闷酒,不到一小时便干了大半瓶。

此时的李某因为不胜酒力,脑袋已经有点晕了,看着这尴尬的饭局,估摸着周某等人散席还要很长时间,他便找了一个借口提前离开。

周某送出饭店,到了停车的地方,两人握手告别,周某叮嘱李某开车注意安全。

李某开车往家的方向行驶,途径一处加油站时,右拐的他迎面撞向一辆电动车,致使电动车上的两名女子张某和谭某翻倒在地,受伤不起。

想到自己酒驾撞人,李某一下子慌了,他立刻驾驶汽车逃离。一路上越想越不对,酒后肇事逃逸后果更加严重,于是又折返车辆,回到了事发地点。

此时的两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交警正在勘验现场,因为是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了刑事拘留。与此同时,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李某醉酒后驾车,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地检方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了公诉,最后综合车辆受损、两人受伤以及李某主动投案自首的事实,法院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刑案了结后,九级伤残的张某和十级伤残的谭某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各赔偿17.9万元和9.8万元。

由于李某是酒后驾车肇事,根据保险合同,两名受害人的损失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这20多万都要由李某自掏腰包。

想到自己应邀参加饭局才酒后驾车,李某认为周某也有责任,要求他分担损失,却被周某一口回绝。一怒之下,李某将4名同桌饮酒者告上法庭。

(@以讼明法 )

1、《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李某醉驾撞人,法院对李某作出的刑事判决决定合情合理。

《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5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李某将两名骑电动车女子撞成伤残,两名女子向李某追求民事赔偿,这符合法律规定。

2、4名共饮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涉及到一个共饮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提醒、劝阻、通知。发现共饮人出现酗酒、醉酒时,要立即提醒劝阻,尤其是酒后驾车,这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共饮人必须阻止其开车。

第二、扶助、照顾、护送。当醉酒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共饮人要最大限度照顾和护送其回家,必要时送往医疗机构救治。

本案中的周某4人,明知李某醉酒,还让他酒后开车回家,没有履行到共饮人的附随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3名女子未参与喝酒,也没有向李某敬酒或强迫他喝酒的行为,所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3、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驾车赴宴及酒后驾车有清楚的认识,故而应负主要责任,即承担88%。

周某4人与李某同桌用餐饮酒,在知晓其饮酒驾车离开时,没能有效劝阻,应当负次要责任,即共同承担12%。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自行赔偿两名受害者24.4万元,周某4人各支付赔偿款8250元。

4、美酒佳肴是与朋友相聚是必不可少的,可酒后驾车也是我国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驾一旦发生事故,肇事司机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共同饮酒者也会引火烧身,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关注@以讼明法 ,为您分享更多法律知识】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与宪法40年#

#普洱头条#

你注意到了吗?电视剧《三体》里叶文洁回忆在北部林场时被白沐霖诬陷,然后被关押在一间无比寒冷的房间里,随后被来自中级法院的程丽华审问。

这段很有意思,两个人物的表演背后隐藏的逻辑注定了各自的结果,很隐晦的说明了当时残酷的现实生活准则。

说说我感受到内容:

一、关于程丽华这个角色

程丽华审问时的亲和力,怕是一般人很难抵挡的住,如果不是意志特别坚定的人,肯定会沦陷在她的威逼利诱之下。

有2个细节;

1是程丽华拉起叶文洁坐下之后,随即她就脱掉了自己的大衣,并没有给叶文洁披上而是放在了凳子上。导演在这里很明显让角色有一个停顿,我想应该就是为了衬托程丽华的虚伪。

2是在她审问叶文洁的过程中,从好言相劝到恐吓威胁,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她的未来着想,但处处都是给她挖坑,她所做的不过就是想要完成任务而已。

她的恶毒,杨卫宁确认叶文洁是否进入红岸基地时已经告诉我们了,就一句话,程丽华针对叶文洁的态度是力主严判。

刚刚看到,原来这里是有一场程丽华向叶文洁泼水的一个情节,电视剧没有播出,这样的话,更能衬托出程丽华的恶毒之心,叶文洁对人性的无比失望。(并非原著党,根据电视剧情所写,勿喷,目前追剧中···)

二、叶文洁的选择

当叶文洁身处寒冷黑暗的房间时,可以看出不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近乎崩溃。这里有一个问题,是生命重要还是真理重要?

她的选择就是对当时的一种控诉,即使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她拒绝了程丽华,她坦然地躺在冰冷的床上接受死亡之神降临。

我们知道,最后叶文洁并没有死,而是被自己父亲的学生杨卫宁接送到红岸基地。就这,就足以见证人性并没有泯灭。

几十年过去了,叶文洁的一句杨卫宁是好人,真的是好人。听到这里,内心五味杂陈,人活一世,不就为了落这一句话嘛。

31+年龄,民用设计院废人一个,画图人员,注册没有,就一个中级职称,去年老板都不算绩效了,今年还不知道怎么样,迷茫中,想转行,不知道能去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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