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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第五单元诉讼时效制度

【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 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

【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 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小西说法# 法考超话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法定、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第十二条(诉讼时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日或按月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为继续性债权。出卖人对违约金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应以每日或每月的个别债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关于审理逾期交房逾期登记纠纷案件的纪要| 河南高院员额法官会议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起诉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何时开始重新计算?

1.《民法通则》(1987):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民法总则》(2017):

第一百九十五条则规定,诉讼时效因起诉而中断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诉讼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3.《民法典》(2021):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上述三种情形,后两种源于《民法总则》与《民法典》一脉相承。没有变化,只是对具体细节进行释明。

新法对权利人只要正常行使诉讼时效,就时效期间又做了延长。

#合检播报#【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 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普法课堂#【#人格权受侵害赔礼道歉请求权永不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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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法官,认真的律师

以下技术性操作,律师可以提,法官也可以提。法官是人性化司法、执法,律师是精细化、专业化。法律有温度。法律应该是人性的延伸,不应该冷冰冰,非对即错。

民间借贷案件25万元的标的额,一审简易程序收费2525元。当案件暂时遇阻,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可以变通,使诉讼时效顺延的情况下暂时撤诉。

为了少一点诉讼费,我通常这样处理:

1.先变更诉讼请求,如诉讼标的额由25万元变为1万元,诉讼费由2525元变为25元。

2.申请撤诉。

3.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4.法院退我2500元。

不要以为2500元的诉讼费是个小钱,不值一提。如果标的额是百万,千万呢?

疫情之后要困难三年,此间,我们要打磨自己的本领,成败在于细节,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附:相关法律条文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法学习笔记Day44——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规则

重点知识点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规则★★★(考察7次)(三级考点)

基于法律文书发生物权变动

基于继承发生物权变动

建造和拆除发生物权变动

再次处分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的不动产物权

真题与解析

16-03-05

(单选题)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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