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偷税漏税”是指某些企业通过虚报业务成本及扣除费用、负债等实施的一类税收伪造行为,以清免、低徵或逃避纳税义务,造成无形损失的行为。
(二) 企业偷税漏税的途径:
(1)通过虚构业务费用及扣除费用等策略,以不合理、不真实费用进行税务减免,来隐藏本来应交税款的数额;
(2)通过冒充减税目的,将真实应纳税款贴在各种免税设备例如产品、销售费用等上,以实现不合法的税收减免;
(3)将企业的税收口径控制在定期报税的范围之内,以便规避临时报税却未足额报税的税款;
(4)以负债方式“囤积”增值税,在企业依法应纳的增债税款由于企业财务不活跃而未能抵销,最终造成企业拖欠的增值税款;
(5)采用各种其他手段,如开具虚假发票、地方财政不正当集资行为及非法暗箱操作、影子实体和双重账户等,逃避和减少纳税义务。
(三)企业偷税漏税的危害:
(1)企业偷税漏税不仅削弱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破坏了税收公平;
(2)企业偷税漏税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隐患,有可能会使其陷入财物犯罪的法律风险;
(3)企业偷税漏税极大地影响着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扰乱了企业际竞争秩序。
(4)企业偷税漏税泛滥,社会责任感和规矩意识被破坏,对于经济发展也具有不利影响。
一、企业偷税漏税简介
企业偷税漏税是指企业或其他纳税人为节税而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成本、提供虚假账目、私分税款或采取其他措施,而未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认证、报告或缴纳的法律行为。
二、企业偷税漏税的代表性案例
(1)2019年春节期间,浙江湖州市一家跨国公司参与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歪曲抬高,向购买方发票却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逾期未纳税税款3737.2万,情节严重,被当地税务机关立案查处。
(2)2018年7月,湖南长沙市一家企业采取骗取营业税措施,向客户出售产品过程中附带多张真实的营业税发票,但未在纳税系统中登记出票,增加营业税税款403.5万元,被当地税务局查处。
(3)2019年7月,湖北仙桃市一家纺织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万份,增值税税款8345.1万,经当地税务机关调查,依法立案处理。
(4)2018年4月,湖南常德市一家新兴企业采取虚开营业税专用发票、销售真实发票等多种措施,未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税款超过3000万元,被当地税务机关查处。
(5)2018年7月,四川达州市一家跨国企业利用“三方定价”模式,向外贸客户提供虚假发票,将所发出营业税1003.3万元用于私分赃款,被当地税务机关移送司法处理。
三、企业偷税漏税的危害
企业偷税漏税违反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不仅会给当地企业造成对立竞争,损害企业形象,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还会给政府带来税收损失,影响财政收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还可能引发通货膨胀、失业问题等。为此,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是需要加以谨慎和严厉打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