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7月13日消息,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建立了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重点对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审计质量,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
国家应当取消律师事务所?这是什么逻辑?
今天刷头条看到一位朋友发了这样一条头条,大概意思是:国家应当取消律师事务所,理由是已经有法律法规法院。这样的逻辑实在是让人想不通。
简单说几点个人的理解:
1.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律法规并未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都规定齐全了。律师事务所的存在可以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原则或法理知识来解决问题。
2.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应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好的法律法规,需要法律共同体中的律师帮助当事人正确的理解和运用法律。法院只是居中裁判者,需要律师去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3.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对于推动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