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南京市中级人民院新提交了一批300555路通视信投资者的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路通视信(300555)信披违规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
2022年12月30日,路通视信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路通视信由“路通视信”变更为“ST路通”。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遭到大量投资者索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最重要的环节,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主要渠道,对投资者决策意义重大。路通视信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自路通视信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就收到了投资者索赔登记,已多批投资者索赔立案。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了解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路通视信索赔条件,路通视信索赔区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间买入300555路通视信,且在2022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路通视信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有超过280名投资者对澄星股份、怡球资源、蓝丰生化、*ST辉丰等4家上市公司发起诉讼,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开首次批量启动的代表人诉讼程序。
你觉得这些投资者能打赢官司获取赔偿么?
【开庭公告】南京袁某等人诉XX区政府征收决定、XX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将于2021年9月18日9:30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由李顺华律师律师、段双双律师代理)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南京市XX区各自拥有合法房屋。2021年1月29日,XX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将委托人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内。
因XX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严重违法,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故委托人向XX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1年6月18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程序违法。
委托人认为,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而市政府却仅以程序违法为由确认《房屋征收决定》违法,明显未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并认定,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XX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XX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有了这笔钱就可以把病治好了” 南京法院去年向405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39万余元】
“我本来已经绝望了,没想到法院通过司法救助解决了我的困难,太感谢法官了,有了这笔钱就可以把病治好了!”近日,拿到法院4万元司法救助款,年过六旬的杨某某激动地给法官打来了感谢的电话。
2019年12月的一天,杨某某在乘坐地铁自动扶梯时,扶梯上方有人站立不稳而造成多人接连滚落,将最下方的杨某某压倒,造成其肋骨骨折。杨某某先后以地铁公司和事发时与其发生碰撞的一名乘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均因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过错而被驳回。无奈之下,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再审。
“我对判决其实没有意见,但找不到人赔偿,受伤后我一直干不了活,该怎么办啊?”在法官和杨某某沟通的过程中,杨某某向法官吐露了心声。
法官了解到,杨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受伤后,杨某某因无钱治疗放弃了手术,老两口也没有子女,就靠老伴一点低保金过日子,其境遇确实令人同情。虽然诉讼程序解决不了她的问题,但这样处于困境中的当事人也应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承办法官向信访办汇报研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为其拨付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
这样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线索而移交到信访办的救助事例并非个案。近年来,江苏南京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只要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和信访过程中发现生活困难的涉诉群众,均移交信访办审查办理,开展司法救助。2021年开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专门设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对救助案件进行统一审查,进一步加大救助审查力度。
困难群体在司法阶段面临的急迫难题,往往都有社会原因,其解决需要社会综合治理。从各级法院加强上下联动,到与政法委、民政、妇联、街道社区等部门多方协作,南京法院建立方式多维化、主体多元化、对象多样化的大司法救助模式,形成1+N工作合力,把司法机关的“独奏曲”变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2022年,南京法院系统主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能,通过畅通发现渠道、加强多部门联动,为被救助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向374件案件的40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939.72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雪中炭”。
小花因患有脑部发育不良的疾病,被母亲李某遗弃。李某在小花身上留下字条,希望好心人将小花送至福利院。后小花被群众发现并报警,由公安机关送至社会儿童福利院。公安机关随后将李某抓获归案。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李某进行了亲职教育,并且多方联系,找到公益服务支持中心筹集治疗款,接洽康复医院落实小花的医治措施。李某被感化后表示愿意将小花接回抚养,并保证会悉心照料。
“司法救助并不是一次性简单付款,帮扶工作更不能一次就画句号。创新救助方式,就是要持续发力,让每一分救助款都用到该用的地方,发挥最大的作用。”玄武区法院院长赵雪雁介绍,法院最终对李某从轻处罚,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案件办结,关怀不结。小花的成长始终牵动着承办法官的心。案件宣判一年后,承办法官专门带着2万元司法救助金到小花老家回访。在当地法院协调下,首创将司法救助金提存在当地公证处,由乡财政所按月发放,专款专用于小花的医疗、生活和学习等,以确保小花健康成长。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持续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对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应救尽救,才能推进司法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南京中院院长李后龙说网页链接
在职称申报中,我有二级建造师了,那我要不要再申报一个助理工程师?
1、注册后的二级建造师等同于助理工程师,有了二级建造师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2、针对在南京申报中级职称的同学,如果在有二建的情况下,我也建议再初定一个助理,初定助理不费事,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在职称申报中,我有二级建造师了,那我要不要再申报一个助理工程师?
1、注册后的二级建造师等同于助理工程师,有了二级建造师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2、针对在南京申报中级职称的同学,如果在有二建的情况下,我也建议再初定一个助理,初定助理不费事,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原南京医学院女生被杀案罪犯被执行死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犯麻继钢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进入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见该校女学生林某(被害人,殁年22岁)独自在南楼111教室自习,即上前搭讪,遭林某拒绝。麻继钢遂持铁棍将林某暴力胁迫至南楼天井南侧东面门厅外口处,强行与林某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遭林某反抗,麻继钢持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麻继钢担心罪行败露,将林某拖至该天井北侧教学楼窗户下方一窨井处,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致林某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校卫队队员盘查,搪塞应对后逃离现场。
2020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麻继钢提出上诉。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麻继钢深夜在大学校园强奸女大学生,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持铁棍打击被害人头部,后担心罪行败露,又将被害人投入窨井,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麻继钢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麻继钢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网页链接
江苏南京,金某购买了一辆进口“宝马”越野车,价格71.5万元。然而,在行驶了9万多公里,去4S店保养时,从维修记录上得知该车在出售前曾更换过火花塞,遂以4S店存在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3倍赔偿214.5万元。(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网友说:我想问一句,如果换个滤芯算是换了零件吗?火花塞本身就是要定期更换的,何况是售前商家发现问题进行的更换,这是正常负责任的操作,销售前整体检测一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不是4s店的职责吗?其实,这个事情本就不该记录在车子的维修记录中的。
也有网友认为,一审法院的裁量明显失准!客户买的是新车,
哪怕一个螺丝也应是,原厂正品。有些部件更换,确实不影响,车辆的整体使用,但是,作为客户,我有权知道将买到的货物本质状态。而供货商,在此明显,是隐瞒!所以,二审法院的判定,正义!!!
【“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 罪犯麻继钢被执行死刑】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犯麻继钢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进入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见该校女学生林某(被害人,殁年22岁)独自在南楼111教室自习,即上前搭讪,遭林某拒绝。麻继钢遂持铁棍将林某暴力胁迫至南楼天井南侧东面门厅外口处,强行与林某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遭林某反抗,麻继钢持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麻继钢担心罪行败露,将林某拖至该天井北侧教学楼窗户下方一窨井处,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致林某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校卫队队员盘查,搪塞应对后逃离现场。
2020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麻继钢提出上诉。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麻继钢深夜在大学校园强奸女大学生,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持铁棍打击被害人头部,后担心罪行败露,又将被害人投入窨井,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麻继钢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麻继钢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 罪犯麻继钢被执行死刑】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犯麻继钢执行死刑。#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罪犯被执行死刑##麻继钢被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进入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见该校女学生林某(被害人,殁年22岁)独自在南楼111教室自习,即上前搭讪,遭林某拒绝。麻继钢遂持铁棍将林某暴力胁迫至南楼天井南侧东面门厅外口处,强行与林某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遭林某反抗,麻继钢持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麻继钢担心罪行败露,将林某拖至该天井北侧教学楼窗户下方一窨井处,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致林某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校卫队队员盘查,搪塞应对后逃离现场。
2020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麻继钢提出上诉。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麻继钢深夜在大学校园强奸女大学生,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持铁棍打击被害人头部,后担心罪行败露,又将被害人投入窨井,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麻继钢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麻继钢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罪犯麻继钢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