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税局
广东省国税局负责统一管理、监督统一实施全省国家税收征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全省税收征收管理政策。广东省国税局根据国家和省的税收政策,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和颁布全省税收征收管理政策,确定各类税收征管业务办理流程和审核标准,对外统一宣传和解释,贯彻和执行税收法规、财政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税收实务管理。在现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考核、指导、检查稽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实务管理工作,保障实体经济(地方财政)的税源,并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及有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指导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应对多变的经济形势,积极开展发票、认证、汇兑、外汇管理等业务,不断提高税收工作质量。
三、负责协调全省税收分集。广东省国税局根据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定期协调全省税收分集收缴工作,负责指导省内地方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档案管理、发票核实、申报确认、鉴证认证、审验查账等工作,确保各级税务机关落实税收规章制度,及时纳税缴费,减少税款滞纳利息,解决纳税实务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四、负责全省税收调查处置工作。广东省国税局结合各级税务机关做好税收调查处置工作,重点负责特殊用途账户相关税务调查,以及重大及特殊性案件处理工作,及时做好事实核查、发票核实、申报确认等工作,准确发现、分析并依法处理全国各地的复杂税务违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以求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五、负责社会税收信息数据库建设。广东省国税局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建设和完善社会税收信息数据库,提高税务机关税收统计数据收集、处理、分析与管理能力,使税务机关税收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以满足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政策的需要。
六、负责全省税收宣传普及工作。广东省国税局负责全省税收宣传普及工作,努力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促进全面合规经营,主动拓展和抓好中小微企业服务、营收回收等工作,持续构建税收文明服务社会。
总之,广东省国税局致力于推进全省税收征管工作,改善地方税收管理水平,增强纳税人税收法律意识,为实现省级的财政要求、经济发展和社会强大作出重要贡献。
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
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是国家税务系统的高级职务。直接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负责国家税务系统的工作管理,统筹协调广东省税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税务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及工作,并负责本省其他国家机构与本省税务机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税收有关事宜性协调。
作为国家税务系统的高级职务,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要负责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健全国家税务制度,开展税收宣传,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协助局长全面部署、督促落实;分管负责本省税务系统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稽查、审计、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本省重大税务改革与制度建设,组织税务工作研究和社会调查;负责参与本省各级政府税收政策研究,决定税收政策并组织学习;负责参与和本省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税收事务协调、稽查、审计、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参加本省税务与国家其他机构、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税务事务项目的讨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税收正义。
总之,广东省国税局副局长是国家税务系统的重要支柱,是实施和落实国家政策及税收立法、管理、监督、服务等税务工作的重要人物,具有极大的权限和责任。只有具备必要素质,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能力,才有资格在广东省担任国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