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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沭阳财政局会计网(沭阳会计学堂)

近日,江苏宿迁沭阳县某城管中队向当地的部分商铺、超市收取每户1000到2000元的保证金。原来,某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未经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就安排队员杨某收取保证金并和商铺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如果他们违反疫情防

近日,江苏宿迁沭阳县某城管中队向当地的部分商铺、超市收取每户1000到2000元的保证金。原来,某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未经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就安排队员杨某收取保证金并和商铺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如果他们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就没收该保证金。城管队和6家商铺签订了承诺书,收取了1.1万元。现在城管队向相关商铺退还了这些钱当地纪委将对责任人立案调查并追责。

      去年11月,宿迁的沭阳某城管中队负责人致使队员向管辖范围内部分商超收取保证金,并签订了承诺书。事后,这个负责人没有将收取的费用上缴财政,也没有出具收据而是私自保管,他们的行为就违法了。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就是说,城管队员向商超收取费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商超存在违法行为,否则,他们就无权收取这些钱。我国行政法律中没有保证金,也没有规定承诺书之类的,所以商超人员完全可以拒绝城管队员不合理的收费要求。

      去年11月,各地还在积极防疫,也许城管队为了更好管控疫情,为了制止某些不文明行为,但他们的处罚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不能擅自处罚更不能将收取的费用归个人所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67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所以说,即使商铺有违法行为发生,也不该将罚款直接交给城管队员,而是交给银行。

商铺缴纳1000元到2000元的保证金,也是不小的开支,更不能当场缴纳,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罚款在100元以下或不当场收缴以后难以执行的,才会让当事人当场缴纳。所以,沭阳某城管队员执法中存在多处违法行为,该行政行为当然无效,所以,上级单位责令城管队长退还收取的1.1万元。

城管队是执法部门,他们的行政处罚或管理行为都得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之内,否则,他们对外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是无效的。当地纪委开始调查该城管中队长,尽管他没有亲自上门收钱,但没有他的指使,他的下属敢收钱吗?

#江苏一城管以疫情防控为由向商铺收保证金#【沭阳县群众反映周集片区城管中队违规向商铺收取保证金 宿迁市认真组织核查督促有关方面全额退还保证金】#官方回应违规向商铺收疫情防控保证金事件#江苏沭阳县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沭阳县周集片区城管中队以疫情防控为由,向周集片区部分商铺、超市收取了每户1000元—2000元保证金,增加商户经营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江苏省政府核查办理。

江苏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宿迁市政府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11月22日,沭阳县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未经塘沟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私自安排城管队员杨某向塘沟镇周集片区部分商铺、超市收取每户1000元-2000元不等的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并与商户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要求商户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五条承诺,违反承诺将没收保证金。据统计,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共与6家商户签订承诺书,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1.1万元。核查组认为,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层层加码,在没有相关收费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向商户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属于乱收费行为。相关人员收取保证金未出具正式发票,且由个人保管,未上缴财政,违反了廉洁纪律。

经督促,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日前已向相关商户退还1.1万元“疫情防控保证金”。沭阳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立案调查,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中国政府网)

元宵节刚过,甘肃武威的城管便奔走于城区的大街小巷,撕掉商户春联,美曰“市容整治”。无独有偶,江苏沭阳的城管也没闲着,向商户收取了所谓的“疫情防控保证金”,结果被举报到了国务院!

打着“市容整治”的名义撕春联,借着“疫情防控”的幌子乱收费,得不说,武威城管很“威武”, 沭阳城管太“任性”!

事发后,两地都进行了回应。其中,武威“知错就改”:关注到网友的不同意见后,城管部门已经对此举进行了整改,先对破损的春联进行整治清理,能修复的帮其修复,完整的春联则先保留着。听得见民意,及时纠偏,善莫大焉!#甘肃武威城管回应上街清理商户春联#

沭阳“严肃追责”:2月9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通报称,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层层加码,违规向商户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属于乱收费行为。相关人员收取保证金未出具正式发票,且由个人保管,未上缴财政,违反了廉洁纪律。沭阳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立案调查,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官方回应违规向商铺收疫情防控保证金事件#

记得10年前,社科院蓝皮书一份针对官员形象的研究报告称,形象最差的官员群体,城管排在第一,其负面新闻更是频遭曝光。如今,10年过去了,城管形象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群众认可度也高了。然而,一些存在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上述新发生的两起城管“乱作为”事件,也给公众提了醒:扭转城管形象,尚须继续努力!

【城管中队向商户收疫情防控保证金!国办督查通报:全额退还,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官方通报城管向商户收疫情防控保证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沭阳县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沭阳县周集片区城管中队以疫情防控为由,向周集片区部分商铺、超市收取了每户1000元—2000元保证金,增加商户经营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江苏省政府核查办理。

江苏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宿迁市政府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11月22日,沭阳县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未经塘沟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私自安排城管队员杨某向塘沟镇周集片区部分商铺、超市收取每户1000元-2000元不等的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并与商户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要求商户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五条承诺,违反承诺将没收保证金。据统计,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共与6家商户签订承诺书,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1.1万元。核查组认为,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层层加码,在没有相关收费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向商户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属于乱收费行为。相关人员收取保证金未出具正式发票,且由个人保管,未上缴财政,违反了廉洁纪律。

经督促,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日前已向相关商户退还1.1万元“疫情防控保证金”。沭阳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立案调查,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苏北泗阳县的年工业利税曾高居江苏省县级22名,超过丹阳、句容、启东、如皋,远超淮阴、宿迁、邳州、淮安、沭阳。

1995年,是泗阳县从地级淮阴市划归宿迁市的最后一年,这年泗阳GDP仅次于地级淮阴市下辖的县级淮安市、宿迁市,高于沭阳县。

但是,1995年泗阳的工业利税非常强劲,主要得益于国营洋河酒厂、泗阳绢纺厂、泗阳磷肥厂3架工业马车和洋河镇一众小酒厂,才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当时淮阴县、宿迁、沭阳等工业非常薄弱,财政收入低,尤其是沭阳的财政非常穷,会向泗阳借钱发展。

#江苏# #宿迁# #淮安# #宿迁头条# #沭阳# #泗阳#

【宿迁地铁规划进度,一共6条线,还有两条到沭阳、泗阳市域线,地铁将于徐州通联】

宿迁目前市区人口不足百万,想要地铁是不可能的,考虑未来人口迁入勉强接近150万人,宿迁也只能勉强修个轻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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