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商誉
负商誉是指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在公众看来有负面印象或形象。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企业服务质量及产品性能被投诉和质疑,导致市场反应消极;另一种指事件发生后,企业受到舆论的负面影响而失去市场的信任,市场对其存在负面的表现,并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业绩及其股票价格。
在企业避免负商誉的策略中,最重要的是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其服务质量与产品性能,与此同时,要做好应对和解决客户有投诉和要求的程序,并及时公开这些关于产品的问题,使客户能够得到满意的服务。企业也应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避免传播谣言和歪曲事实,加强舆论的控制,做好客户信息管理,提供适当的售后服务等来维持企业的形象,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形象。
此外,企业还需要定期开展营销活动,增强内部管理与考核机制,改进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市场宣传和沟通等,以积极打造企业的正面形象,让客户及消费者认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并将此转化为企业的价值和份额。
总而言之,负商誉对企业形象和发展前景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改善负商誉防范体系,加强管理,提高市场普及度与人气,实现企业商誉的积极发展,保持企业的稳定经营及长远发展。
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
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是指在合并报表中,当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时,可以将两家公司的商誉相抵消,以确定净商誉的大小。商誉是指公司的负债,表明该公司为空降大量货物或服务而没有收回全部金额。在重组公司和购买资产的情况下,商誉的抵消经常被用作一种帐务重组技术,将公司不利的商誉抵消为利润或损失。
做出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决定的原因可能是,当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时,两家公司可以以彼此合适的价格交换产品或服务,由于双方都是吉利,可以使商誉转换成净利润。此外,这种技术还可以消除在合并报表中的负债,以帮助一家公司在会计期间报告更好的财务状况。
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也有一些法律限制。根据美国非控制营利组织税收法(section 267 (b)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负债只能在新组织涉及的公司与受让公司中实现抵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两家公司不能在税收期间将任何负商誉抵消到其他公司。
另外,在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时,一家公司必须遵守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以确保可以准确的纪录凭据,确定两家公司的商誉数和其他贷款余额,以确定商誉抵消后的结果。此外,企业也需要遵守税务的有关规定,以确保有效的报税方式。最后,企业在进行负商誉对冲时,必须考虑到无形變現資產的价值,以及增強财务竞争力利益最大化之间的平衡。
总而言之,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是指在合并报表中,当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时,將两家公司的商誉相抵消,以确定净商誉大小。有效地使用负商誉合并报表抵消技术,可以在会计期间帮助一家公司报告更好的财务状况,但也必须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并考虑到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确保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