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
新疆财政,可以说是新疆地区发展的重要力量。它是由财政部门、财政收入和支出三部分组成,通过收入的管理、支出的调控以及公共服务等方式,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加快新疆地区的经济繁荣。
一、新疆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收入、地方税收及债务收入多种来源。
1. 国家财政收入是指新疆财政收入中每年从中央财政拨款收入,去年,新疆作为中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约230.6亿元,贡献了中央财政支出和财政总收入的50.2%和37.9%。
2. 地方税收是指由新疆自治区开征和收缴的税收,主要包括地方性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等。根据新疆财政部2012年统计,新疆财政收入总额达2935.3亿元,地方税收收入占比47.7%,为新疆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3. 债务收入是指新疆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债券的收益,2013年,新疆自治区发行的债券总面值约490亿元,债务收入净增额为81.2亿元,占新疆财政总收入的2.2%。
二、新疆财政支出主要分为事业支出、行政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三大类。
1. 事业支出是指政府投入在某些大型产业上,用于购买产品、投资建设或者用于职工福利和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2013年,新疆财政总事业支出达1245.4亿元,占新疆财政总支出的50.4%。
2. 行政支出是政府在公务报销、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投资、政府交通运输和行政管理费用等方面进行支出,2013年,新疆财政总行政支出达358.1亿元,占比14.5%。
3. 债务利息支出是指由政府偿还外部债务所支出的利息,去年,新疆财政部支付的债务利息支出达42.5亿元,占比1.7%。
最后,要提出的是新疆未来财政发展的建议,正是新疆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首先,各级政府应将可持续发展纳入财政政策,通过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健全财政支出结构等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其次,开发利用新疆的自然资源,例如矿产资源,积极拓展预算收入,为各级政府财政政策背景提供更强的支撑。第三,加强财政改革,由新疆自治区政府负责定期对财政政策、税收制度等进行调整,以改善服务水平和降低政府运行成本等问题。最后,注重支出分配,把财政支出集中到社会福利、教育和文化、科技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些重点领域,从而为新疆促进经济
新疆财政厅书记
“新疆财政厅书记”是新疆财政厅具体负责人,负责财政管理工作,是新疆财政机关最高负责人。
一、负责新疆财政工作全局规划。书记一方面要把握全局,充分分析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引导新疆财政部门科学制定和实施新疆财政五年规划,并负责实施和管理规划实施进度,保证新疆财政部门的长期发展和稳定增长。另外,书记要加快新疆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财政体制,推进新疆税收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制度改革,扩大政府税收合理性和税收收入,提高财政征收管理水平。
二、负责监督新疆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书记要督促新疆财政厅实行“政府连续会计”制度,改进财务管理,把政府预算、财政收入、公共支出、国库支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等财政信息综合管理;严格监督新疆财政厅的财政运行,及时准确核算新疆财政厅财政收支,确保政府收支平衡,公共资源合理分配,使用公共财政保障和实施新疆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三、负责推进新疆财政转型升级。书记要负责推进新疆财政改革和资源配置方式,有效地推进新疆财政转型升级,探索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财政管理方式,全面加强新疆财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缩短财政转账流程,实施财政电子支付系统,规范财政事权分配等。
四、宣传贯彻地方财政政策,增强新疆财政知识能力,书记要以身作则,加强新疆财政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新疆各级财政职能部门地方财政知识、技术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加强新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疆财政政策,保证新疆财政部门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总之,新疆财政厅书记的工作是贯彻国家财政政策,把握新疆财政发展总体方向,控制新疆地区财政收支平衡,加强新疆财政效益监督,加大财税改革力度,推动新旅财政转型升级,继续推进新疆财政改革,守护新疆财政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