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残疾人保障金”是什么?
“北京残疾人保障金”是由北京市政府通过地方财政资助的残疾人生活保障金。“北京残疾人保障金”主要用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条件,保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社会参与。
二、北京残疾人保障金发放标准
1、盲人及失明人士:申请者每月除自费康复服务外,每月发放800元;
2、聋人及重度听力障碍者:申请者每月除自费康复服务外,每月发放400元;
3、肢体残疾人:申请者每月给予其合理且合法的自费康复服务费用。每月除所有费用前提免外,每月发放300元;
4、智力残疾人:每月发放300元。
三、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申领办法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障局及其地方下属职能部门申请;
2、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包括北京市残疾人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需要出具《残疾人申领核对调查表》,在申请中包括残疾人家庭收入、支出、赡养和护理情况,经审核后,由批准机关统一发放。
四、北京残疾人保障金服务对象
1、年满16岁以上,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证)发放核定标准》(以下简称《残疾证发放核定标准》)规定标准的,现役服务期满或退伍军人、本市居籍(户籍)残疾人、外籍残疾人、漂泊残疾人及吸毒残疾人;
2、本市户籍残疾人的家属或配偶均可申请领取,但非本市户籍残疾人的家属或配偶只能获取本市户籍残疾人保障金,不能获取其他服务内容;
3、本市户籍残疾人请求省级政府解决生活困难和改善生活条件的,按照《残疾证发放核定标准》的规定进行申领。
(一)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条件
1、符合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的入选标准的残疾干部及全党、全军在岗残疾人,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残疾人护理、救助、保障金发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可享受保障金补助(简称:残疾人保障金)。
2、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单位包括:全党、全军在岗残疾人工作单位、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
(二)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方式
1、银行缴纳:符合领取保障金的残疾人需要到北京市残联所列出的“社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支行”以及北京市941家农商行办理开户并缴纳保障金,缴纳完成后即可进行领取。
2、直接领取:符合领取保障金的残疾人可到残联所设的市残疾人处直接领取保障金,也可到当地残联所派发的领取保障金的派出部门进行领取。
(三)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规则
每月应发给残疾人300元保障金,分两次发放,分别于月初和月中发放。如果残疾人每月拿到保障金,他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残疾人登记证,也就是残联给残疾人开的有效证明;(3)残疾人五项信息表;(4)金管局的账户使用授权函;(5)市政府保障金支出申请表;(6)经办人、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完成缴纳以后,残疾人拿到北京残疾人保障金时,要进行签字确认,以确认收到了残疾人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