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是广州市财政部门下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管理机构,是负责税收征管分管工作的地方财政部门,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广州市有关规定,主要从事财税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推行、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财政统计分析和税务管理等工作。
一、财税管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负责税收的收支。主要包括:实施国家、广州市的税收法规、制定本市税收优惠政策和制度,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投资和社会活动的税收优惠和激励政策的制定。对批准的营业税减免、财产税减免、增值税优惠等项目作出全面的监控,以便确保税收课税制度的执行。
二、税收优惠政策推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进行审核、核销、调解等活动,并配合上级政府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批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开展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纳税服务。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收集、整理核实企业和个人纳税信息,协助企业和个人纳税,全面提高纳税质量和效率,及时与企业、个人保持联系,向他们提供全面、周到的纳税服务,改善经营环境,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税收征管工作。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稽查税收,依法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税收征管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准确纳税行为的检查,及时发现违规收入和有违规收入的可疑案件;制定各类行政处罚依据,依法处理实施税收征收管理违法行为,加强稽查税收管理工作,制止税收违法犯罪活动,使税收征管工作有效执行。
五、财政统计分析。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主要从事财政部门财政收入和支出,各种收入、支出货币资金、财政补助、地方独立财政收入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财政收支的总体控制,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提供参考依据,
有效遏制广州相关财政部门的不良收支行为,保障财政的执法权,构建市场公正可靠的财政收支管理系统。
六、税务管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税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和个人有序征缴税收及时缴纳,督促税收工作及时有效完成,以提高绩效,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州市的经济发展服务。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历届局长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是国家重要的财税管理机构,负责财税工作监督。税务部门也经历了几任局长,每位局长都给广州市财税管理带来了贡献。
1998年10月,操左宇担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一任局长。他把管理财税工作重心放在了改革创新上,强化科学管理,拓展财政收入,深入开展“财税法律统一”实施情况调查,把财税收入增长领域的客观性分析与主观性施策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广州财税管理工作的发展。
2000年7月,程昔杨担任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他以开放包容的胸怀和丰富的改革经验,继续开展“财税法律统一”,推进“深化财税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精神,努力把财税收入的增长波浪不断改良和提升。他还积极组织实施了“工贸财务一体化”以及“增值税纳税人失信惩戒”等工作,在改进财税管理方式和经济结构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7月,童新根担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着力强化资金管理,把地方税收收入增长提高到既定目标,持续保持增长,全面开展“财税法规统一”,强化财税稽查,健全完善“同步税法和会计制度”,在定期检查监测过程中更加严格地落实财税法令,在广州市财税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12月,醉朝璞担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打造“税务工作精准化,高效增值”的基调,积极探讨改革创新,开展“财税法律统一”和“增值税稽查总体改革”,推出的“广州税收激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为进一步促进财税收入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7月,王乘焱担任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他致力于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全面合理的财税法律体系,推动税收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以及深化“广州市政府管理税收的改革”和“重点财税管理工作”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广州市财税管理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8年7月,唐新星出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他着力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创新,以提高财务运行效率为核心,围绕“把教育财税管理机构建设得更加完善”的目标,积极推进“实施全面改革,深入实施财税改革”和“严格实施财税法律统一标准”等工作,为改善财税管理,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推动财税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上就是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历届局长及其贡献的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