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增值税法
增值税是国家开征的一种综合性税收,由于增值税的重要性,各国都会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不断地修改完善其增值税的相关法规。国家发布的“2019年最新增值税法”(以下简称“新法”),对于有关增值税的实务操作做出明确规定,并对相关的收入、支出与减抵方面做出细化的规定,以便于企业和个人及时、正确地开展实务操作,并充分体现企业社会责任。
首先,“新法”明确了应税项目及其税率范围,比如房地产类投资项目,一般税率为11%,但优惠政策比如住房抵扣等,税率也可以降低至9.5%或更低,这将有助于缓解企业和个人的财务压力。
其次,“新法”提出了有关减抵及抵扣范围的新规定,例如增值税的减抵范围扩大至以下内容:1. 增值税费用,包括发票交易服务费、停车费及水电费等;2. 国外货币汇兑损失;3. 损金;4. 保险费;5.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6. 仲裁费等。这样能够拓展减免税的范围,即税务机关会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税。
此外,“新法”还是将可作为征税行为的销售方从传统的仅限于企业和商户拓宽至非企业经营者,且规定确定增值税起征额最大上限的情形的有规律的税款收付行为,要求销售方及其他符合要求的主体共同完成。且明确规定,若中介机构及其他经营者符合满足“新法”规定的条件,则可以按照法定形式申请开具发票,并就代扣代缴代缴税款失败情况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最后,“新法”对增值税进项及销项税收的管理与支出方面,均明确了上缴的时间间隔及税金管理方式,以及增加办理增值税纳税责任人和应税项目数量方面的有效支出,及涉及到企业税收减免与返还及处理等,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总而言之,推行“新法”,可以促进企业在会计上有效管理和合规操作,更加注重企业实务操作与税收管理,以及有效减税减负,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财务负担。有效推动企业发展及国家经济发展,实现增发、强发的增值税改革。
最新增值税法实施细则
最新增值税法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对新增值税的管理,以贯彻实施的最新增值税法,保障增值税税收征管的有效实施。依据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第391号文件:《关于修改部分国务院法规有关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决定》,于2006年12月27日生效。
最新增值税法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税源管理、税费结算、应税事项、纳税期限、适用税率、免税、稽查执法、税务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各种自主办税服务措施、公共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规定。
一、税源管理:依据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第391号文件:《关于修改部分国务院法规有关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决定》,增加有关增值税税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增加税源管理的宏观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和管理,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增值税年检制度,增加关于税源核查权限,强化增值税监督管理,实行纳税人资格审核制度,增加纳税人纳税义务教育及社会责任活动等规定。
二、税费结算:细则主要规定,有关增值税若干问题的结算,主要是实行增加值税后承担税费责任的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规定一次性支付,具体实施办法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制定;结算款项应及时缴纳或调整;在结清税费时应签订结清证明,证明应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应税事项:依据国务院第391号文件的规定,增��税收有关应税材料的计算、开票、认定等事项的有关规定,明确应用税率的标准,调整税收征收行为程序。增值税的应税事项包括筹集增值税收入,以及改进小型微利事业和乡镇企业的减免征税等。
四、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承担增值税责任的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在指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义务,缴纳税费的期限。纳税期限包括报税期限、纳税期限、结税期限。
五、适用税率:最新增值税法实施细则规定,承担增值税责任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按照以下税率征收:全国统一的17%的增值税,其中,在财政部指定的地区,还可以实行税率不等于17%的税费;另外,根据国家规定,从事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情况下,税费率可以最低至3%。
六、免税:最新增值税法实施细则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