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行为不合规定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之一是行政行为本身不符合规定,即违反了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与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决策等制度性文件不符,或者与立法会在立法时所明确的法律赋予的行政权限和指令的意图显著不符,结果导致行政行为的法定效力无效、不可执行,这种违法行政行为可以被撤销。
(二)行政行为侵害公民知情权
另一个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是行政行为违反公民知情权,即当事人没有及时被告知所有重要情形时做出的行政行为,例如对当事人有重要影响的公示、申请及在诉讼中审判等,就可以撤销这种行政行为,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防止行政行为的滥用和权力的超越。
(三)行政行为违反补偿法定原则
还有一种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是行政行为侵害了补偿法定原则,即行政行为导致当事人在非公示事项下受到损害,但行政机关未给以相应的补偿,因此撤销这种行政行为,以确保补偿法定原则,为当事人补偿他们受到的损失是必要的。
(四)行政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行为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共同利益,这也是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之一,即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而毁损社会秩序时,它就可以被撤销,以防止危害社会的发生,保护公民的社会权益。
(五)行政行为超出行政权限
另一个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是行政行为超出了行政权力范围,即行政机关以自己的行政权限和指令作出的行政行为,超出了他们赋予所拥有的法定行政权限时,这种行政行为也可以被撤销。
综上,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包括:(一)行政行为不合规定;(二)行政行为侵害公民知情权;(三)行政行为违反补偿法定原则;(四)行政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行政行为超出行政权限。如果以上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都满足,就有可能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行政行为撤销条件是指当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利害关系发生变化而改变它权利义务的正式文件所发出的行为。在这种改变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出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二、客观情况的变化
客观情况的变化是指发生在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制定相关行政行为时,客观上导致这些行政行为发生变化。客观情况的变化包括法律条款变动、实践经验变动、实施情况变化等。
三、行政行为撤销条件与客观情况变化的关系
在实践中,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通常与客观情况的变化有关,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也需要随之改变,行政机关便可能撤销原行政行为。因此,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是客观情况的变化。
四、客观情况变化带来的相应变化
客观情况变化带来的相应变化包括:(1)原行政机关出台行政行为的法律条款或行政法规发生变动;(2)由于实践经验变动,行政机关的管理技术手段发生变化;(3)行政行为执行中,实施情况发生变化;(4)因技术发展及社会发展的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目的不能实现。由此可见,客观情况的变化会导致行政机关出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五、总结
综上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通常是法律规定对某一利害关系发生变化而改变它权力义务的正式文件所发出的行为。这种变化可能是由于法律变动、实践经验变动、实施情况变化等所致,从而使行政机关可以出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